锦龙股份(000712):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4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第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上述第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9:00~11:30,14:30~17: 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 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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