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二)证券投资的目的: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三)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债券投资和新股申购。 二、 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所持证券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比例排序,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之情形。 四、 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提高了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投资回报,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严格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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