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5月 10日 会议须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 5月 10日星期五 15:00 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6日星期一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 (五)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号金鼎大厦 37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公司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安排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利群股份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勤勉务实,锐意进取,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件的决策,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公司 2023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2023年度公司发展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需求收缩、社会投资规模下降、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的局面,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围绕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实现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2023年也是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复苏充满挑战的新情况,公司在持续关注民生,一如既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紧紧围绕“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导向,持续推进公司“零售连锁、物流供应链、食品工业”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在逆势中寻求可持续发展。其中,零售连锁板块积极应对消费低迷的市场环境,加快业态创新,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加强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物流供应链板块继续开疆拓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食品工业板块持续丰富生产加工品类,强化市场开拓力度,并积极拓展出口业务,实现了公司食品工业面向全国、走向国际市场的重大跨越。 截至 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 165.98亿元,净资产 42.32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03亿元,利润总额 7523.40万元,利税 3.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7.60万元,成功扭转了亏损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领导下公司重点工作 1、零售业务稳中求进,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2023年,面对“低迷的消费环境、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社会总需求有待进一步释放”的不利发展局面,公司零售业务积极应对,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抓住文旅经济发展契机,打造金鼎夜巷等创意街区,构建互动式社交、沉浸式娱乐平台;继续推进门店调改升级,丰富营销宣传策略和渠道,实现经营稳健发展。部分门店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依然取得了出色的经营业绩,例如西海岸金鼎广场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21.5%;华东商贸扬州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16.8%;台东万达超市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14.2%;华东商贸滨海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11.7%,零售板块整体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2023年,公司进一步优化零售布局,积极提升优势区域市场份额,关闭经营不善的亏损门店,着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全年新开门店 15家,其中购物中心 1家、便利店 8家、集合店 6家;关闭门店 18家,其中综合商场 3家、便利店 11家、集合店 4家。蓬莱海情购物广场在 9月顺利开业运营,取得了良好的开局,公司在烟台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华东商贸继续推进调改优化,进一步优化品类布局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质量。同时,公司继续围绕胶州和淮安 300公里的物流配送半径,不断寻找新的优质项目选址,加快铺设小型门店,充分发挥公司物流供应链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2、物流供应链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社会配送职能进一步突显。 2023年,公司继续夯实物流供应链基础,投资近 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4万平米的智慧物流家电库项目 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覆盖区域社会配送供应能力。2023年,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荣获“通用仓储、冷链仓储全国百强”、“青岛市第三届物流企业综合实力 20强”、“青岛市第二届冷链物流企业 10强”等奖项,充分展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司在物流领域深度创新布局的认可,公司在商贸物流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23年,公司继续加强供应链整合,物流供应链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各品牌运营子公司积极寻找优质供应商,拓展品牌代理区域和代理权,品牌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注重提升物流供应链社会化覆盖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辟外销新渠道,继续大力拓展政务采购业务,持续为部队、部分大企业、银行、学校、医院等重点大型客户提供商品配送服务。 2023年,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59.30亿元,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收入的 50.61%,占比稳步提升。其中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 21.57亿元,同比增长 3.96%,外销收入占物流供应链总收入的比重为 36.37%,同比提升 2.48个百分点,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为 28%,同比提升 1.61个百分点,外销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3、食品工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出口业务快速成长。 2023年,公司依托智慧物流供应链和渠道终端的协同优势,继续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发力食品工业赛道。青岛福昌食品科技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五体系的复审认证并取得了认证证书,淮安福昌食品科技公司食品厂 CS过审,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023年,食品工业板块持续完善多品牌发展战略,丰富自有产品矩阵,研发 30余种新品,新增月饼品类,首次投产 12个系列、70多个品种,上市之后获得广泛好评,并开拓了企事业客户。目前,公司拥有包括福兴、麦谷仟仟、郦可麦、禛禛有、祥悠等自有品牌,覆盖豆制品、烘焙面点、卤味熟食、预制菜等多个品类,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全力保障居民餐桌安全。2023年,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合计出库量超 9000吨,其中外销销量超 5200吨,实现外销业务收入近 3500万元,同比增长超 35%,食品工业实现高效快速发展。 2023年,公司新添福盛加粉丝厂,生产线采用日本最新的技术、工艺、配方,自 7月投产至 12月底,粉丝厂已生产单品 30多种,总加工量 204吨,累计销售额 439万元,其中近 90%的粉丝出口日本等国外客户,是公司在食品工业领域取得的又一次突破,也标志着公司内外贸一体化战略迈上了新的台阶。 4、电商业务创新发展,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继续加强线上业务拓展力度,加大对利群网商的宣传力度,满足消费者线上购物需求。依托公司智慧物流端的强大核心优势,公司线上业务履约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线上购物体验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3年,电商平台实现销售收入 5.1亿元,更多商户入驻利群电商平台,同比上升超 5.30%,线上业务竞争力持续提升。 2023年,电商平台顺应即时零售新趋势,新上线台东、金鼎极速店和商家一件代发业务,丰富品类品种,满足消费者即时购物需求;采购平台积极拓展外销业务,重点开发便利店、农贸市场和餐饮渠道,扩大采购平台市场占有率;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标,为重点客户开发线上商城,提高客户覆盖度;开展多样化促销活动,推出“新品推荐”、“甄选好物”等多元化专题活动,提升顾客的新鲜感,增强用户黏性;直播运营微信小程序、抖音、视频号全域协同,扩大利群网商影响力,举办“总裁专场”等独具特色的直播 130多场,销售近亿元;积极挖掘潜在社区流量,以门店、商场周边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开展特色社区团购,实现销售额约 660万元。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内容,对照公司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次会议,审议 37项议案,召集召开 1次股东大会,审议 12项议案,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项议案,各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1、2023年 2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2、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 5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年 11月 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8、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 10、2023年 5月 19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计七次,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充分表达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不确定因素较多,企业未来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 鉴于此,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思路,重点加强“社会配送、食品生产加工、内外贸一体化”三个方面的体系建设,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审慎推进外延式扩张策略,积极拓展营收新渠道,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强化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各业务板块的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在零售连锁领域,坚持审慎扩张的外延式策略,研判市场行情,适时推进大型门店扩张策略;围绕胶州、淮安两大智慧物流基地 300公里的配送半径,择优选址,密集铺设适宜的生鲜社区店和便利店,提高市场占有率;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毛利率水平,加大门店调改升级,创新消费场景;纵深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电商平台运维工作质量,优化线上终端程序,关注消费者需求,以短视频、直播带货等宣传方式引流,丰富线上促销模式,提升客户体验感。 在物流供应链领域,公司坚持推动物流供应链优化升级,提升供应链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品牌代理权和代理区域,深化品牌代理合作力度,加快适销对路商品的引进及开店速度,借力品牌资源提升销售;合理把控库存,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积极开辟新渠道客户,提升终端覆盖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完善公司供应链整合,增强物流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在食品工业领域,充分利用食品厂、豆制品产业园等生产车间产能,加大市调,捕捉消费者需求变化,加快新品研发,强化自有品牌建设,不断完善自有品牌经营品类,生产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一方面借力零售门店渠道优势,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满足个人消费者对食品加工类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发力 B端业务,开拓外销渠道,扩大物流供应链业务覆盖范围;同时,积极对接海外客户,深化客户合作,增加出口产品品类,继续扩大国际贸易规模。 最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战略性、前瞻性;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着眼全局,群策群力,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一)2023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四)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3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 (一)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重大决策,保证程序合法,履行监督职能。 2023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全面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列席总裁办公会、公司经营季度会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执行情况。在各项决策执行前后,监事会成员均积极参与研究、考察,详细论证,民主决策,有力地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断加强公司管控力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廉政、勤政,能够按照上年度提出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强化管理监督,加强审计检查,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发现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纠正、查处、通报公司各单位的违规事件,及时敦促管理层处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保证激励计划作用有效发挥。 2023年,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科学、严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有利于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四)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或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无其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会议资料的说明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各项资料,认为公司 2023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有关资料数字准确、内容详实、无任何误导成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监事会全体成员就此意见一致。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合法合规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高效正常运行。2024年,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以财务监督和日常重大经营决策为核心,进一步监督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季度会、总裁办公会等会议,充分掌握公司重要决策事项,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和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责任心,继续加强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结合公司和监事会的具体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交流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为圆满完成 2024年公司各项经营目标贡献力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戴国强先生、孙建强先生及姜省路先生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71,022,245.83元。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849,625,6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488,769.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645,533,476.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 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150万元,内控审计 3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的日收费标准确定。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七: 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 50亿元。其中: (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担保对象在 4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2)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在 1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使用,但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八: 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商业集团”或“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根据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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