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601336):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5:26:32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保险: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23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4年 4月 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 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华保险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原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杨征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业务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资产配置规划(2024-2026)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策略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24年-2025年中委托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泓、杨毅、何兴达回避表决。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9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24年-2025年中委托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24年-2025年中委托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4年 4月 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