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600768):宁波富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振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5:40:37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富邦:宁波富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振纶)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振纶)

本人作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宋振纶:男,1967年 1月出生,博士,研究员。历任南京轴承厂助理工程师,南京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机构JSPSFe1low、美国南加州大学 MC Gi1lFellow。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于2023年5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3次董事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的次数
宋振纶33000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在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沟通议题涉及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重点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能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们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导公司内部治理体系规范运作,竭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加快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宋振纶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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