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杰)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杰) 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贾杰,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历任弘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弘阳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预算分析总监。2019年12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的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欢瑞世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欢瑞世纪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欢瑞世纪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会议情况 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审议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欢瑞世纪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欢瑞世纪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欢瑞世纪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贾杰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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