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002416):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张尧、陶克平已回避表决。公司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述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木新能源”),为建立、健全山木新能源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山木新能源本次将对 40名激励对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增发446万股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9.25%。米泽东作为山木新能源的董事长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以人民币 398万元出资,直接认购山木新能源新发行的199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4.1255%;同时,作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2万元认购持股平台份额并间接持有山木新能源 1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07%。39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人民币 494万元认购山木新能源新发行的 247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5.1207%。 激励对象中米泽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山木新能源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权激励框架方案 (一)实施主体 1、山木新能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77.5959万元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乌石路 22号 A 法定代表人:杨定武 成立日期:2005年 04月 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力操作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通讯电源、逆变电源、铁路信号电源等电力电子信息产品、电力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铅酸蓄电池(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生产除外)的研发、销售;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研发、设计、维保、销售、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及销售;轨道梁、柱的安装;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电源动力系统、储能系统、风力、光伏发电系统的集成和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配电产品、充电桩、锂电池及储能产品、开关电源、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及充电装置、电子设备、阀控电池、电源系统集成产品、电子电源设备、UPS、蓄电池空调仓、高频开关电源、通信机房基站节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通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服务;通信信息技术报务;机电工程施工;锂电池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力操作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通讯电源、逆变电源、铁路信号电源等电力电子信息产品、电力自动化产品的生产;铅酸蓄电池(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生产除外)的生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生产;锂离子电池、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电子电源、电力电源)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制造;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制造;轨道梁、柱的制造;轨道交通项目的总承包;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及充电装置、电子设备、阀控电池、电源系统集成产品、电子电源设备、UPS、蓄电池空调仓、高频开关电源、通信机房基站节能产品的生产;锂电池的生产。 2、山木新能源简要财务情况 山木新能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3、山木新能源股权激励前后股权结构
(二)激励对象及激励股份来源、数量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对象为山木新能源(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共计 40名。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增发 446万股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9.25%。米泽东作为山木新能源的董事长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以人民币 398万元出资,直接认购山木新能源新发行的 199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4.1255%;同时,作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2万元认购持股平台份额并间接持有山木新能源 1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07%。 39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人民币 494万元认购山木新能源新发行的 247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5.1207%。 (三)股权激励认购价格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为 2元/股,高于山木新能源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每股对应的净资产值。 (四)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在持股平台中的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先向持股平台缴纳全部投资款,由持股平台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五)激励对象获利途径 激励对象持有山木新能源股权的获利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山木新能源分红;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权;在合适条件下公司或子公司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说明 1、关联方介绍 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米泽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米泽东为公司关联方。 米泽东基本情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民族大学货币银行学学士,中山大学 EMBA。曾在广东清远大中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山木新能源董事长。 2、关联交易说明 米泽东作为山木新能源的董事长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以人民币 398万元出资,直接认购山木新能源新发行的 199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4.1255%;同时,作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2万元认购持股平台份额并间接持有山木新能源 1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07%,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米泽东作为山木新能源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本次关联交易作价高于山木新能源的净资产值,作价公允。 经查询,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激励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山木新能源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是为了充分调动山木新能源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激励存在以下风险: 1、被激励对象未及时缴纳投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山木新能源业务开展不顺利,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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