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7:21:02 中财网
原标题:微光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4项议案。情况如下:
序 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召开 方式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3/3/28现场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22 > 、《关于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2022 > 、《关于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3/4/27现场结 合通讯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3/7/17现场1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3/8/9现场1 <2023 > 、《关于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3/10/30现场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开披露了会议决议情况。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的督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符合法规。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审核了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行为。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2023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参与设立嘉兴弘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度符合预期;公司对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减资后不再控股,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主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注意到,公司所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逾期/延期兑付,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公司暂停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及日常投资业务开展等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得到了有效执行。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相关事项发生。

(八)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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