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惠而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任的四位独立董事:王泽莹、张生、盛伟立和邬琳玲, 均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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