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美诺华(603538):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38 公司简称:美诺华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姚成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高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高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因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应在停牌 2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2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21,649.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51%。受新冠订单减少和燎原药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导致本年的营业收入小幅减少。 本报告期,归母扣非净利润 84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36%,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外汇率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913.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70%,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 2022年预收的货款本期发货。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式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优化整体经营模式。2023年,在生产端,公司完成对燎原药业的剥离,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美诺华天康的新产能陆续投入使用,实现了新老产能的无缝衔接。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聚焦大客户开发,完成与战略大客户制剂 CDMO业务的导入,为其提供制剂全产业链的 CDMO服务。与默沙东合作的动保药物项目,同时就第二期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三个重点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CDMO业务再起航,大客户业务逐步落地 1、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发 公司瞄准市场需求,持续拓展新领域,公司积极布局多肽药物相关产品管线的开发,包括GLP-1药物的中间体、侧链等,目前已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达成合作,共同开发 GLP靶点的口服递送系统。 2、默沙东动保产品商业化进行时,二轮产品落地 2021年,公司与大型跨国制药企业默沙东在宠物药、兽药、动物保健领域签订了十年期 CDMO战略合作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与默沙东在宣城美诺华合作建设的专用车间正在试生产,正按计划开展不同阶段工作,一期项目顺利进行。截至报告日,默沙东与美诺华就第二期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三个重点项目,项目研发计划于 2024年上半年启动。另外,已启动下一批新项目的谈判。 (二)“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加速战略转型步伐 1、集采中标、续标成果显著,院外市场开拓卓有成效 近年来公司大力开拓制剂业务,通过集采中选产品为契机,拓展等级医院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流通等销售新模式,同步拓展基层、OTC和第三终端市场,奠定坚实的渠道基础。2022年,公司成立宁波美诺华医药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 11月收购了少数股东股份,同时积极布局批发电商和零售电商业务,助力自营品种、商业品种以及外部代理品种的销售增长。 集采中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培哚普利叔丁胺片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福建、川藏联盟续标,氯沙坦钾片河南省两个规格续标。另外截至报告日,公司的奥美沙坦酯片、莫西沙星片、阿哌沙班片在十三省联盟(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中标。在带量采购政策弱化销售推广的背景下,药品的集采中标不仅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品牌影响力,更能促进公司制剂业务快速发展。 2、制剂品种获批加速,在研管线数量赢新高 2023年制剂全年累计在研项目超 50个,其中 21个项目为新立项产品。截至 2023年底,14个项目在小试阶段,9个项目在中试阶段,9个项目完成验证生产,6个项目完成 BE试验且一次等效 ,13个项目递交 CDE进入审评阶段 ,9个品规获批生产进入商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产品获批上市共计 7个。截至本报告日,另有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恩格列净片、维格列汀片等 5个制剂产品获批上市。公司累计已有 27个制剂产品在国内获批上市。 3、仿制药 CRO/CDMO进展顺利,大客户制剂 CDMO放量进行时 2023年,公司新增与多家国内领先医药企业开展 CDMO业务合作,并且签订合作协议。多个项目正在转移验证合作中,制剂合作进一步深入,2023年完成技术放大/验证项目达 12个,累计实现定制合作品种超 30个。 (三)深化 API制剂一体化战略 1、传统 API进阶制剂,新产品配合制剂研发一体化布局 公司以制剂项目为导向,同步配套上游原料药管线研发,完善制剂上游布局,进一步放大成本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协同大客户开展 API制剂一体化合作,开发多个一体化项目。 2、三地新产能正式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原料药产能扩建,安徽美诺华“年产 400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9车间、10车间已正式投产;浙江美诺华“年产 520吨原料药”项目部分已投产;美诺华天康“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车间已正式投产;宣城美诺华二期扩建项目已启动。在燎原药业剥离完成后,公司新老产能无缝衔接,为 API制剂一体化战略提供产能保证。 3、落实原料药多品类、多市场路线,加速新产品的研发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新产品研发注册,以拓展现有原料药产品中国市场和欧美规范市场的准入。2023年共计 18个原料药递交注册,其中递交中国市场 CDE登记 11个,递交海外市场注册 7个,注册市场涉及欧洲、美国、韩国、俄罗斯等其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瑞舒伐他汀钙路线 II获得欧洲 CEP证书,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美金刚、利伐沙班等 4个原料药通过国内审评审批,兽药产品非泼罗尼获得国内兽药批准文号。 截至本报告日,另有培哚普利叔丁胺获得欧洲 CEP证书,琥珀酸亚铁、恩格列净 2个原料药通过国内审评审批。公司累计获得 9个原料药 CEP证书,16个原料药通过国内 CDE 审批。 4、严守质量生命线,继续保持优秀的合规记录 公司一贯重视质量管理,始终将产品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生命线。质量管理涵盖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安全。 公司汲取国内外先进理念与经验,以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规范持续优化 GMP体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夯实质量管理体系,以合规提效为抓手优化组织生产,协同“产业链延伸、生产效率提高、新装备应用”等举措,建立成本优势,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巩固质量防线,构建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集团公司顺利通过 17次官方检查,包括欧盟、中国 NMPA、日本PMDA等官方;通过 63次客户审计,包括默沙东、施维雅、华东医药、海思科、甘李药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得到药监部门及客户对公司质量体系的高度赞誉及认可。 公司践行“质量源于设计”理念,在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厂房设施设计中融入 GMP理念,以提升质量研究水平、提高工艺稳定性和优化设施设备利用率为重点,成功落地了多个新项目。在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丰富公司产品多样性,增强了企业品牌形象。 公司秉承“产品质量追求完美”的宗旨,不断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提升各生产基地软硬件水平。 立足全球视野,结合公司战略目标,紧跟政策法规变化,以同国际跨国大公司的项目合作为契机,持续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公司持续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大对国内外法规的解读和学习,积极推进质量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公司的 cGMP迈向更高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全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仍将持续增长。据相关报告预测,2027 年全球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 1.9万亿美元。医药行业也是密切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医药行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预测,2023 年全治疗领域用药市场总规模达到 1.86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9%;预计到 2025 年规模将突破 2 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保持在 5%-6%的增长水平。 (二)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2023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两批 80种药品国家集采,平均降价 57%。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和地方层面集采正从“提速扩面”迈向“扩围提质”新阶段,这将加速推动我国仿制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从 2018年 11月的“4+7”试点,到 2023年 11月 16日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正好是 5年时间。这五年间,国家医保局成功组织开展了 9批 10轮的国家集采,总预计节约医保资金超 4000亿元。 与此同时,在集采推动下,我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累计数量快速上升。 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自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以来,累计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共 3797 件(666个品种),可以说高质量药品正逐步占据临床用药主流。 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和调整,为医药创新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机遇。集采政策的常态化,加速了药品价格下降,同时也促进了药品创新。创新药国家医保谈判已成常态,加速了国产创新药商业化进程。支付方式改革加速落地,DRG模式引领行业变革。医改持续深化,行业重塑新格局。 这些政策的调整和实施,为医药创新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有利于医药行业的长期发展。 近年来,医保控费使得医疗终端的采购与支付行为发生变化,并传导到上游制造业与流通业。 国家对化学制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环保等方面的监管趋严,使得化学制药行业资源正在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原料药价格上升促使制剂企业纷纷通过自建原料药生产线或兼并收购原料药生产企业形成制药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接,从而降低在产业链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是政策驱使和企业内部成本控制需求双重作用的结果,将成为医药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具备该特征的医药企业将得以更好的进行成本管控,从而提升差异化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美诺华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是中国化学制药百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宁波竞争力百强企业、浙江省成长最快百强企业,连续多年荣膺“中国 CDMO企业 20强”。公司以 CDMO、特色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三大业务为主要发展核心,服务覆盖全球主流国家与地区,核心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抗病毒、降血糖、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公司是国内出口欧洲特色原料药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产品质量追求完美、商务经营信守承诺、人企俱进共同升华”的经营宗旨,长期专注深耕主业,服务欧洲等医药规范市场 19年,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 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已经与 KRKA、MSD(默沙东)、SERVIER(施维雅)、GEDEON RICHTER(吉瑞制药)等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 CDMO细分行业领域、特色原料药细分行业内已经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竞争优势,逐步确立了领先的国内外市场的地位。 自 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拓展”双轮驱动,在夯实强化特色原料药业务的同时,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坚定深入“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拓展延伸上游中间体和下游制剂业务,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充分扩大一体化优势;同时,基于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客户网络资源,公司持续布局 CDMO业务,加速打造 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公司上下一心,通过持续完善多维度的战略布局,以 CDMO业务和制剂一体化业务为核心,积极开展前沿的医学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助力公司“二次创业”,致力于将美诺华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极具竞争力的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年深耕于医药产业,在产业投资布局、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资源整合等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以技术研发、质量管控、EHS管理、客户服务、人才团队等系统化的核心竞争力。 (一)完整的医药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通过多年产业布局,公司拥有了完整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公司核心品种缬沙坦、氯沙坦、培哚普利、瑞舒伐他汀钙、阿托伐他汀钙、普瑞巴林等多个产品已形成了全产业链商业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中间体、原料药的布局从源头上保证了制剂品质的高标准和一致性,确保了关键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带来了较强的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公司将持续推动核心产品的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建设,强化一体化核心优势,为国内外合作伙伴提供高效、优质且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 (二)原料药质量管理和EHS体系合规性优势 公司始终将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生命线,长期以系统、科学的 cGMP为理念,建立了全面、领先的 cGMP标准质量体系。全员践行先进质量理念,传承先进质量文化,将质量系统各环节工作始终以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来执行,持续的开展学习与培训,为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不断满足客户新标准、新要求。旗下各子公司多次顺利通过欧盟、中国NMPA、日本 PMDA的 GMP官方现场审查和多个大型跨国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审计。 (三)制剂业务相关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制剂业务将正式迈入快速发展期。公司聚焦慢病治疗领域,围绕技术壁垒、专利壁垒的突破进行仿制药开展研发管线布局,依托缓控释平台、微丸技术平台、增溶技术平台等多个技术平台,开发高临床价值、高技术壁垒且具有高市场前景的产品。在销售策略上,公司依然秉持着以集采为主,标外为辅的既定策略,同时积极开拓基层、零售和电商等新渠道。随着集采制度的不断完善升级,公司以制剂一体化的质量、成本优势为核心竞争力,抓住集采的东风,实现产品快速放量。同时随着 MAH政策的实施,公司积极与持证人建立合作,多元化的合作模式,高质量的生产标准,为公司后续制剂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引擎。 CDMO由原料药向制剂延伸,持续丰富产品管线,积极拓展国内 MAH 客户合作,持续推进制剂一体化 CDMO战略。于此同时,随着海外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海外制剂 CMO业务发展喜人,制剂 CMO业务深度绑定,制剂大客户合作逐步全生产步骤 CMO,引进高端品牌包装生产线,最终成品出口。 (四)合理的生产布局以及规模化生产优势 公司深耕原料药行业多年,专注于规范市场高标准原料药的生产管理,拥有三大原料药生产基地(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宣城美诺华),基地分布在浙江、安徽主要的医药化工园区,反应釜规格齐全,涵盖从 50L到 12500L不等规模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基地持续升级改造,公司原料药产能投入的设施设备齐全,建有全范围覆盖的 DCS控制系统,具有领先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 EHS系统,覆盖多门类的化学反应,包括格氏反应、叠氮化反应、傅克反应、氢化反应、氰化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等。公司利用领先的原料药化学合成能力和高标准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原料药规模化效应。 目前,公司高标准、现代化先进产能储备充足,三大原料药生产基地产能共计约 1600吨/年,美诺华天康产能为 45亿片/年。随着公司经营生产不断发展、战略转型不断推进、优质客户不断增加,公司积极布局产能扩建,安徽美诺华“年产 400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9、10车间已正式投产;浙江美诺华“年产 520吨原料药一期项目”部分车间已正式投产;美诺华天康“年产 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 也已投入使用;另外,宣城美诺华二期扩建项目已启动。 (五)丰富的国际客户资源及多元化的战略合作模式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从起步发展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国际优质客户资源,已经与诸多国际知名药企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战略大客户在长期互赢合作中从战略合作升华至战略绑定,形成了共同研发、联合申报、共同抢仿等多样化合作模式,不仅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领域保持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还拓展了在制剂领域的深度合作。 公司秉持“开拓新客户、深耕老客户”的市场开拓理念,紧跟客户的发展步伐,敏锐洞悉市场发展趋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随着公司产能释放及商务拓展,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拉升。 (六)高端的研发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秉承国际化的研发理念,结合科学严谨的质量研究,建立了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现有 3个研发中心,包括浙江美诺华药物研究院、医药创新研究院、杭州新诺华药业,合计超过13,000平米的实验场地。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自主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进行人才储备,充分发挥欧洲专家、印度专家和高校科研力量的作用,并与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合作,成功打造了一支技术出众、管理高效、忠诚度高的核心人才团队。截至 2023年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共计 633人,同比增长 6.6%,具有丰富的药物合成和工艺开发、质量研究经验和强大的工艺放大技术水平,结合多种研发精密设备,展现了突出的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实现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原料药研发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质量体系和项目管理流程,以保证研发项目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通过 CNAS认证。研发中心可开展各类多步复杂有机合成反应,反应类型包括氢化反应(常规高压氢化反应和不对称氢化反应)、各类 N-烷基化反应、氰化反应、叠氮化反应、手性合成与拆分、氧化还原反应(双氧水、TEMPO、DIBAL-H、NaBH4等参与的反应),生物酶催化反应、特殊粒度或物理性质要求的结晶工艺等,中心配置了先进的研发设备和精密检验仪器,除了常规研发设备外,还配备有微通道反应器,可开展连续流工艺开发。 公司制剂研发中心是集应用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端项目孵化四大定位于一体的医药创新平台,开展围绕药物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技术转移,孵化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打造新药及仿制药物产业集群。研究院积极构建多类型复杂固体制剂技术开发平台和注射用脂质体、纳米晶、微球等高端制剂开发平台,实现公司自主研发制剂项目的产业化和高端项目的孵化,组建了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涵盖制剂开发、质量分析、临床医学、国际与国内注册、项目管理、技术转移、质量管理等药物研发全流程职能部门,配备了国内外行业先进的制剂研发设备与仪器,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合作机会,实现研发合作的国际化。 (七)卓越的管理团队和人才梯队 公司建立了全球领先的制药服务平台,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国际化团队约 2,300人左右。公司根据国际医药市场的特点,积极引进了国内外各类医药专业人才,组建了符合国际医药行业标准的药物研发、质量、药政注册、工艺优化、市场开拓、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队伍。报告期内,为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实施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覆盖关键公司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2.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1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3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0.0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7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 84,093.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65%,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相应变动性成本随之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 5,14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主要系随着公司国内业务的拓展,相应销售人员薪酬等变动性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16,401.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09%,主要系燎原药业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应的管理费用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 2,79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6.05%,利息支出同比上期持平,上涨原因主要系外汇率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 9,529.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1%,主要系燎原药业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应的研发费用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913.31万元,同比减少 26,781.86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 2022年预收的货款本期发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2,360.56万元,同比减少 37,386.51万元。主要系去年同期处置燎原股份收到的投资款金额较大,购买银行存单及结构性存款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487.13万元,同比增加 23,332.69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余额较上期上升。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649.9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20,870.77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99.36% ,较上年同期下降 16.0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 84,093.7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83,383.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1.01%,较上年同期下降 9.29个百分点; ②报告期内,公司中间体及原料药实现收入 74,707.02万元,同比增长 9.72%; ③报告期内,公司中 CDMO实现收入 20,051.85万元,同比下降 60.23%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原料药及中间体包含除制剂外自营产品,本期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量变化较大系燎原股权出售后品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侧重高附加值产品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相应的成本内控措施,通过控制供应端成本,优化生产工艺路线以及提高主营产品收率等措施,以达降本增效目标。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69,000.2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56.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10,769.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8.85%。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