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0议案七: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2议案八: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13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4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5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16 附件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附件2: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附件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制度的规定,特制定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票对应位置打“√”。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15点00分 3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9:15-15:00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 (五)会议召集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友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21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 )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报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2023 事对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莉)》《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贤泽)》。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 2023 结合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全面、详细地说明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规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2024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 年度的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以下假设前提下,依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指标编制: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公司对市场的总体预测,结合生产能力、预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产品销售价格等预测编制;主营业务成本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材料消耗指标和募投项目投产带来的折旧费增加等综合情况进行测定编制,各主要材料消耗指标以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情况为基础测定编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充分考虑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及折旧摊销等预计将增加测定编制,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 2024年公司将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方面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同时拓展产品更多应用场景,巩固并强化现有产业基础,实现产业上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收入目标:2024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30%—60%。 四、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强化供应链管理及精益生产; 6、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年度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69.4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17.05万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7% 。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01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1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2024 70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 4 16 本议案已于 年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将根据其所在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贡献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税前9.0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十一 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0,000.00万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下是担保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传感器、分析测试仪器、自动化仪表、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及智能装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7、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凤凰园一路5号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四方仪器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11弄17号313-3室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嘉善四方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成立时间:2021年6月30日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5号楼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四方汽车电子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成立时间:2018年10月31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埗振兴东三横路59号1号楼201室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风信51%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担保对象四方仪器、嘉善四方、四方汽车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风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因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9,169.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69.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805.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84%;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124,281.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9%。 (二)业务情况 2023年,公司继续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其中: 1、工业及安全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微型红外传感器、扬尘颗粒物传感器为主的工业及安全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3.48%;公司工业及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环保、冷媒泄漏监测、燃气泄漏监测、储能热失控监测等,其中安全环保领域的收入贡献较大,其他领域的产品在加速推向市场。 公司继续开拓安全环保领域市场,在酒窖安全监测、生命科学仪器安全监测、电力安全监测等应用场景实现较好增长,洁净室连续监测系统积极往面板2023 、半导体等行业配套延伸;冷媒泄漏监测传感器在 年开始批量供应;在燃气报警器业务领域,公司战略投资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将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在储能应用场景,公司针对PACK级探测需求,推出了新的长寿命、免维护、低成本方案,得到主流储能系统集成商的认可,将逐步配套进入市场。 2、汽车电子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高温气体传感器为主的汽车电子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7.64%。 在车载舒适系统传感器业务方面,公司车载传感器产品收货批量定点,交付进度稳步推进,同时新进入多家知名汽车集团供应链体系,2023年推出的汽车座椅通风风扇产品已进入批量供应阶段; 在高温气体传感器业务方面,公司车用氧传感器前装配套销量超百万支;氮氧传感器首个前装项目全部测试和验证工作完成,将于2024年批量投入市场;开发了适用于摩托车和通机用的氧传感器,已经逐步进入市场。同时,公司扩大了高温芯片产线和传感器封装、老化产线,产能实现了大幅提升;在动力电池热失控传感器方面,公司基于激光拉曼技术的锂电池热失控产气和电池充放电过程产气在线检测方案,已经获得主流电池企业及研究机构的认可和订单;动力电池热失控监测用传感器,已经入围车企及头部电池企业,项目将陆续量产。 3、医疗健康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声波氧气传感器为主的医疗健康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8.51%。公司研发出新款超声波氧气传感器,有效实现对高湿下O浓度和流2 量的检测,应用于湿化氧疗仪、呼吸机、制氧机等医疗器械;还研发出可在医疗器械上配套应用的超静音散热风扇。 4、智慧计量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声波燃气表及其模组为主的智慧计量业务销售收入同114.98% 比增长 。随着嘉善产业园投产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年产100万只超声波气体传感器及100万只超声波燃气表的生产能力。公司继续加大超声波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优化硬件方案、结构方案和软件算法,凭借超声波燃气表的供应链优势及批量化的制造能力,采用超声波燃气表核心模组、整机、物联网整表等多种合作模式与合作伙伴开展合作,重点开拓国内外民用、工商业表市场,推广国产化的超声波燃气表解决方案。 5 、科学仪器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环境监测为主的科学仪器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51%。在“双碳”及科学仪器国产化政策背景下,公司在巩固环境监测领域既有优势之外,还积极开发温室气体分析仪器等碳计量相关市场。在工业过程领域,公司加大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激光氨逃逸分析仪、原位激光气体分析仪等产品开拓力度,继续推进钢铁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6、低碳热工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大力培育低碳热工新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充研发团队,依托现有传感器技术平台优势及核心管理团队在热能领域的技术积累,在燃烧器、热交换器等产品的技术研发上取得了突破。 7、暖通空调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民用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为主的暖通空调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5.90%。公司继续巩固粉尘传感器、CO?传感器、甲醛、VOC传感器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客户优势,提升在环境电器、清洁电器的搭载率;通过推广集成空气品质传感器的模组和控制器产品,进一步提升单位价值量和行业竞争门槛;通过ODM合作方式,新获得多家国内外头部家电企业控制器业务订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够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4 名委员会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和投资建设匈牙利生产基地等事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2023年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 董事提名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前的审查工作,对其任职资格等认真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客观性、公正性及合规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编号公告共计53份。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漏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下设的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9月21日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投资者电话及时耐心回复投资者咨询;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直面中小股东,及时解决并审慎回复投资者问题,累计收到提问问题45条,回复45条,回复率100%;公司通过现场调研和网络电话会议等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共91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 五、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将围绕公司三大战略发展方向,以优化内部控制和加强风险管控为基础,勤勉尽责地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提升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管理,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与投资者。 (一)贯彻落实三大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围绕三大战略发展方向,持续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抓住“双碳”及科学仪器国产化等政策机遇,稳步推进业务市场拓展、技术产品开发、嘉善扩产运营、海外投资建厂、人才团队建设、ESG战略规划、热工产业培育、产业并购投资等相关工作。引领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三会一层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新情况、新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完善优化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同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三)积极开展并购投资,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根据公司2024年预算目标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围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积极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并购投资,发挥产业协调效应,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践行ESG治理理念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制定ESG发展目标,将ESG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抓手,融入公司治理、业务体系与企业文化。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监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7月4日,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邬丽娅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7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童琳女士、何涛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邬丽娅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石平静先生、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邬丽娅女士担任公司第二2022 7 20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年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石平静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石平静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石平静先生、邬丽娅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何涛先生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运作流程符合规范,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立足本职、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了一套规则较完善、运行较高效的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024 三、监事会 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专业学习,增强业务技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促使其规范决策、科学经营。同时,将谨遵诚信原则,保持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4,281.75万元,同比增加11,086.09万元,增长9.79%,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减少16,252.94万元,同比下降37.98%,主要系厂房、设备及产线建设等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8,052.77万元,同比增长46.2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账款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加1,897.89万元,同比增长2,374.56%,主要系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128.47万元,同比增长50.17%,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440.57万元,同比增长77.94%,主要系留抵、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增加16631.53万元,同比增长102.53%,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嘉善四方工程项目转固所致; (7)在建工程减少8,116.14万元,同比下降88.3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嘉善四方工程项目转固所致; (8)使用权资产增加935.81万元,同比增长193%,主要系公司新增租赁厂房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28.63万元,同比增长58.79%,主要系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698.65万元,同比增长42.55%,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27,328.83万元,同比增加3,447.67万元,增长14.44%。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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