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景业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股票代码:688290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六: 关于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议案七: 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2 议案八: 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 议案十: 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 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8 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9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附件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三: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在公司股东大会签到处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3日 9点 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号悦江商业中心 35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来建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3日至 2024年 5月 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加人员签到,股东资格审查;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对 2023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68.68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458.95万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6元(含税)。 截至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0,168.611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77.8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07%。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六: 关于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如同时担任一个以上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仅就其中薪酬较高的职务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绩效奖金依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分管部门目标完成情况来分配核算,占年薪收入的30%-50%。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七: 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独立董事为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独立董事报酬为每年 7万元(税前)。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八: 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拟向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天健所审计费用以本公司与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审计费用为准。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 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与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预计 2024年度与中核集团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合计金额为 35,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预计在 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于 2024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己经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楼翔先生、伊国栋先生、杨将新先生分别对 2023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妥发展。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努力推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良好稳健发展。 现就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大客户项目规划与验收节点安排与上年度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造成公司本年度项目交付验收较少,使得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44.24万元,同比下降 4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68.68万元,同比下降 71.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25.77万元,同比下降 83.6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共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共召开 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71份临时公告和 4份定期报告,认真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落实“135”战略,推进年度经营目标达成 2024年是实现公司“135”战略深化之年,在 2023年对战略定位升级的基础上,要对全方位升级工作的战略控制点进行有效分析梳理和管控,尤其在业务端,需要深度剖析,集中内外资源和智慧将目标、模式和路径分解到位,并确保组织和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以目标和价值链为牵引,更好地践行公司可靠、高效、合作、必胜的价值观,实现全面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二)坚持规范运作,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情况,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升董监高人员的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自身及近亲属行为。 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 同时,公司将在现有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流程建设,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实现高效运作,提升管理效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股东权益,提质增效重回报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加强经营风险控制,保证科学合理决策,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 附件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其中 1名为职工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23年 8月 25日成立,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 2023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与关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茅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茅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做到了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1)督促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传递途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2)依法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履行好监事职责。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三: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变动说明: 1、由于大客户项目规划与项目交付验收减少等原因,造成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同时为保障现有及后续项目订单交付,人员成本、研发费用等持续投入,期间费用未缩减,使得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较上年同期产生较大幅度下降。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未按计划回款以及本年度缴纳税金支付的现金增二、主要财务指标
1、由于大客户项目规划与项目交付验收减少等原因,造成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使得公司本报告期每股收益、存货周转率较大幅度下降。 2、主要系受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未按计划回款等因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23年末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末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主要系受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未按计划回款及缴纳税金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短期投资滚动赎回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主要系本年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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