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8%,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施章峰先生及施霞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73,690,000股,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21%,占公司总股本的42.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票质押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78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5%,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对应融资金额为20,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110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38%,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对应融资金额为43,544.73万元。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4.02%,对应融资金额为6,317万元。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场外质押,系为其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提供的增信担保措施,若涉及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相关主体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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