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05:52 中财网
原标题:雪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4年5月21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8.0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9.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4)
11.01《公司章程》
11.0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4《监事会议事规则》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说明:
(1)提案11需逐项表决;
(2)提案5、6、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案11(含提案11.01-提案11.04)作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24年 5月 2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 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弃权反对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8.0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9.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11.01《公司章程》   
11.0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4《监事会议事规则》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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