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睿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11:22 中财网
原标题:雪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睿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郭睿峥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股份《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睿峥,1981年 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2022年 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参与了公司召开的 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为会议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每一个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思考。本人对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次数
郭睿峥10730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自 2023年 11月 6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参与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以及年度审计师就公司 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事宜进行沟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次会议,对 2023年度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将上述议案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补选非独立董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案。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公司董事、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以及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事项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深入核查拟聘任的林纯女士为新董事的相关事宜。重点核查了她的背景、资格及与公司的关联情况,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确保无利益冲突。同时,认真审查了她的履历、教育、工作经验及与公司的交易记录。在审查过程中,本人保持了独立和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林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向董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提出建议
2023年度,公司实施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本人审查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确保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同时,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审查相关合同和协议,明确员工、公司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责,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供建议,有助于防范公司内部纠纷或业务风险,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3)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的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核查。经过详尽的调查与分析,本人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同行业薪酬水平,确保了其合理性和公正性,不存在损害中小以评估其是否有效激励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整体利益而勤勉工作。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及关于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审计风险及应对等事项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建设,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知情权。

(2)公司治理情况
在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券市场的最新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向公司传达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最新要求。通过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体系、关联交易行为等方面的细致审查,坚持独立视角,严守客观公正原则,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透明,避免利益冲突,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在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一名律师,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发挥本人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支持公司的规范经营管理,并帮助公司应对经营业务中的法律风险,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5天。在现场工作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风险管控等方面提供相关的参考意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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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郭睿峥
2024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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