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003016):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16:24 中财网
原标题:欣贺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的薪酬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实施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因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2.808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林朝南先生、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4、审议《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国内上市公司监事整体津贴水平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津贴拟定方案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每年税前 10万元人民币,非职工代表监事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均实行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发放额外的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津贴情况,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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