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003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4-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欣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欣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欣贺股份公司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欣贺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杨海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心怡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宗揆 2024年 4月 26日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年 10月 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 12月 14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3年 11月 27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8,451.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 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 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年 9月 15日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4年12月 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年 1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年 1月 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3年 10月 26日至 2024年 10月 25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0,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22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 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39,426.94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 3,082.2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 2023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日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2: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 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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