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公司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2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纪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淳先生 2021年 3月 18日因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应收票据执行程序不到位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以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事项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总所+分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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