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易事特(30037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41:02 中财网
原标题:易事特: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1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年度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328,240,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久红温凯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 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号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 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号 
传真0769-87882853-85690769-87882853-8569 
电话0769-22897777-82230769-22897777-822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
能”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UPS/EPS、电力电源、通信电源、高压直流电源、特种电源、电池系统、电源网关及云管
理平台等),数据中心(模块化数据中心、集装箱移动数据中心、行业定制数据中心、智能配电、动环监控系统、精密
空调等)和新能源(储能系统、PCS、EMS、BMS、钠/锂电池电芯及 PACK、光伏逆变器、风力变流器、充电桩、换电
柜、空气能热泵、能源网关及云管理平台等)三大战略板块业务。

公司基于核心产品的研发和智能制造能力,努力为市场开拓及商业模式创新,帮助用户提供混合供电解决方案、智
能微模块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高压直流远供解决方案、智慧机房综合解决方案、边缘计算解决方案、智慧光伏解决方案、
智慧风电解决方案、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光储充(换)一体化解决方案、多能互补一体化解决方案、源网荷储一体化解
决方案、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解决方案、电动汽车充电解决方案、电动二三轮电动车换电解决方案等系统解决方案。

经过三十五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球新能源 500强和竞争力百强企业,行业首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通过持续多年投入研发,并不断提升研发占营收比重,公司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客户、技术创新、精益求精”的研
发理念,构建“自主研发为主+联合开发为辅”的研发模式,以量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为产品开发策略。

同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不断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依托科研院所在电
力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的研究力量和创新资源,进行新材料、新技术的创新研制和成果转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由采购部门集中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部分电力电子器件向国外生产厂商在国内的代理商
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程序》,建立起完善、严格的采购管理体系,按照产品质量、及时
交付能力等核心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在具体采购过程中采用向合格供应商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保证公司所需
物资能准时适量采购到位,价格合理,且品质符合生产要求。

在采购的结算模式上,为提高采购议价能力、节约采购成本,公司由采购部年初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此外,公
司与一些大型企业签订战略协议,以优惠的价格进行采购并保证优先供货。公司供应商较为稳定,采购主要采用汇款和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运输方面,一般由供应方承担运输和运费,货物运送至公司指定地点。检验方面,公司按照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执行,外部供方按双方确认的交期交货,仓库人员清点数量接收后入库。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标准产品备货、非标准产品“以销定产、量身定制”的生产模式。由于高端电源应用领域广泛,不同使用环
境、不同行业用户对设备配置要求差异较大,产品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需要按用户实际需求设计,在取得订单后根据
客户具体需求进行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各主要部件由专业化的生产线和车间分别制造、加工,然后在组装车间完成产
品整机的组装加工、测试及老化。

对于标准产品,公司保证仓库拥有一定的库存量。公司一般根据近期销售发货情况,将最高库存量确定为一个月发
货量;最低库存量为保证半个月的发货量。

此外,公司光伏等新能源电站及储能相关业务主要为开发、建设、运营、转让等,采取的业务模式有 EPC、BT等。

公司接受业主方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并网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
包,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采购、施工、结算等或将自身建设、持有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以取得收益。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广泛,用户遍布众多行业,地域分布广,同时产品个性化要求较高。为满足客户采购要求,目前
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而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经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在全球区域
设有 260余个客户服务中心,提供完善的售前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公司的光伏电站、数据中心、充电桩业务一方面通过自主推广,来实现核心产品、设备的销售,另一方面以新能源
投资、工程总承包(EPC)、设备带入、资产交易和新能源电站智能运维为主的技术服务市场,通过开发、投资、建设、
运营、交易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地面电站及综合能源服务等项目,整合协调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充电桩、储
能等相关业务的长期技术储备、产品制造和项目实施能力;积极与合作方通过优势互补共同开展业务,捕捉新能源领域
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领域的商机。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关键技术指标
根据行业的相关通识,逆变器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为转换效率。转换效率是指逆变器输出到交流电网的能量和逆变
器输入能量(通常来自太阳能电池板光伏效应产生的能量)的比值,逆变器转换效率=逆变器输出功率/逆变器输入功率
*100%。现将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介绍如下:
1.公司光伏逆变器关键技术指标和技术优势
(1) 公司分布式组串光伏逆变器拥有多路 MPPT,效率高,体积小重量轻,高精度智能组串检测技术,全面提升发电
量。整机内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一体压铸成型,美观大方,电路结构优化,器件使用量减少,安全可靠。散热能力强,
45度不降额;集成 PID修复功能;内置交直流防雷模块,全方位防雷保护。端子温度检测;集成 AFCI直流防拉弧功能;
智能直流分断开关。环境适应性强,支持高容配比,匹配各种规格组件,支持 182/210/双面组件,支持铝线接入。公司
分布式组串光伏逆变器产品应用于户用和工商业,产品认证齐全,主要以出口型市场为主,兼顾国内市场,满足主流销
售市场需求;在运营维护方面,通过电站远程智能监控平台系统监控手段,可随时了解电站运行情况,保证客户收益,
降低了维护成本。

(2) 公司站级大功率 1500V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采用三电平技术,最高效率达 99.01%,宽 MPPT电压,全天发电时间
更长,高效率+宽满载 MPPT电压范围,全面提升发电量;PID防护+修复,全天候守护组件健康,增加发电收益。IP66
防护等级、C5防腐等级,适应各种恶劣环境;组串直流故障自动分断,安全可靠。全新弱网控制策略,从适应电网到支
撑电网;组串 I-V曲线检测扫描,精准智能管理;电流谐波补偿,并网电流谐波<2%。超高容配比设计,更优 LCOE;
快速无功响应,替代 SVG;支持 PLC通信,降低线缆及施工成本。半导体器件采用进口一线品牌,保证了优异的性能
并且能实现更长的设计寿命,控制采用多 MCU控制内核冗余设计,保证机器工作可靠性。公司站级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产品应用于大型地面电站、复杂山丘电站等,产品认证齐全。

(3)公司 1500V集中式逆变器采用 I型三电平技术,最高效率达 99%,提升发电量;模块化设计理念,支持冗余休眠
功能,轻载时单模块运行,重载时整机运行,模块之间可以独立运行,提高发电效率,有效延长寿命周期;双核 DSP 数
字控制,运算速度更快,精度更高,系统运行更安全可靠;支持无功功率可调,功率因数从超前 0.8到滞后 0.8可调。系
统具备阻尼,全面抑制振荡,电网适应能力更强;具备电力谐波滤波功能,改善输出电能质量;智能终端,集成 SVG 功
能,完全响应电网调度,降低初始投资。公司提供 1500V集中式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从汇流箱、逆变器、集装箱,再到
箱变一体(集装箱与升压变压器集成一体),降低系统成本,提高发电效率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主流,易事特积极思考,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箱变一体产品,减少现场施工与土建时间,节省施工成本;变压器为双绕组连接,降低变压器成本;
投资成本;提高了交流侧的输出电压,可减少电流及功率损耗,提高了系统整体效率,提高发电量,并降低系统投资成
本,电站投资规模越大,优势会越加明显,增加客户回报率。

2.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公司所生产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品类齐全,有不同大小的功率,各类生产成本略有不同,目前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区间
在 0.08元/W-0.5元/W。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 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3,687,963,8 29.3114,076,290,938. 5414,103,092,969 .10-2.94%13,424,036,17 5.2213,424,036,1 75.2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6,983,367,40 7.606,469,435,120.8 96,470,106,701. 747.93%6,071,836,714 .206,071,836,71 4.20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 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4,792,586,69 6.114,741,640,834.3 94,741,640,834. 391.07%4,297,004,779 .154,297,004,77 9.1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562,870,973. 61367,205,551.55368,353,660.5352.81%515,403,900.7 6515,403,900. 7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38,589,257. 19303,105,437.47304,253,546.4544.15%477,483,607.0 5477,483,607. 05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779,090,897. 55926,245,077.98926,245,077.98-15.89%1,136,205,401 .981,136,205,40 1.98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40.160.1650.00%0.220.2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40.160.1650.00%0.220.22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8.36%5.85%5.85%2.51%8.74%8.74%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392,779,126.921,210,508,725.601,108,431,991.991,080,866,85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8,437,595.35201,256,506.04268,960,259.30-15,783,38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7,470,266.61186,521,713.22129,809,545.5714,787,73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77,769,791.96127,476,905.11374,755,564.12-911,363.6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核查,现对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及经营数据进行更正,以上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数据系更正后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01,893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97,429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扬州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1.76%739,499,828.0 00.00质押306,290,000.00   
广东恒锐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7.93%417,568,600.0 00.00不适用0.00   
新平慧盟新 能源科技有境内非国 有法人7.42%172,704,000.0 00.00不适用0.00   

限公司      
赫连建玲境内自然 人0.60%13,882,615.00300,000.00不适用0.00
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54%12,646,267.001,157,089.00不适用0.00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 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53%12,436,648.006,721,048.00不适用0.00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 中证光伏产 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49%11,483,400.00-252,200.00不适用0.00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天弘 中证光伏产 业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44%10,183,496.002,717,897.00不适用0.00
钟允溪境内自然 人0.34%8,031,000.005,781,800.00不适用0.00
王伟境内自然 人0.17%4,057,515.00531,6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
中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易方达 创业 板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5,715,6000.25%1,173,2000.05%12,436,6480.53%2,963,2000.13%
中国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华11,735,6000.50%78,5000.00%11,483,4000.49%1,372,8000.06%
泰柏瑞中 证光 伏产业交 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 券投资基 金        
中信建投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天弘中 证光 伏产业指 数型 发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7,465,5990.32%2,050,2000.09%10,183,4960.44%136,8000.01%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钟允溪新增00.00%8,031,0000.34%
王伟新增00.00%4,057,5150.17%
中铁宝盈资产- 包商银行-丰朴 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退出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退出00.00%00.00%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 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2年 12月 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思模先
生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7.9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
物集团,自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集团在未来五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公司的 31.78%股份的表决权,东方集团支持广
物集团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广物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

2023年 1月 8日,广物集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物集团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 17.94%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2023年 4月 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3年 4月 7日向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
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作出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2日、2023年 1月 9日、2023年 4月 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101、2023-002、2023-014)。

2.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 2,320,894,976股增加至2,327,508,476股,并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20,894,976元增加至人民币 2,327,508,476元。根据会议决议,公司相应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6日、2023年 4月 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013)。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 1月 8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2,327,508,476股变更为 2,328,240,476股,注册资本由 2,327,508,476元变更为 2,328,240,476元。新增经营范围:新能源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 3月 25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参考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内的
表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
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3.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年 5月 12日召开 2020年
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不超过 30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保险期限为 12个月/期。2022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对该事项的延续实施进行了决定;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了相关议案同意对该事项延续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
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公司于 2023年 6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于公
司 2023年 6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3);
2)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7月 20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大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大志先生作为国资股东广东恒
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的董事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详见于公司 2023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3)公司于 2023年 8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 8月 17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董事会同意
增补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4)公司监事会于 2023年 12月 21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周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鹏先生
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周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周鹏先生的辞职
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 1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补选工作,周旋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4年 1月 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周旋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2024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9、2024-003)。

5.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
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3年 11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8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7日、2023年 11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关于董事会、监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3-088)。

2020年 7月 21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及广东恒锐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
让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8%(共计
41,756.86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且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
表决权。该协议转让于 2020年 8月 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3年 8月 18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签署了《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在本协议签署五年内继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易事特股份(73,949.9828万股)的表决权。协议签署后,
广东恒锐所持公司表决权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2023年 10月 26日,东方
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
议第六条内容进行了补充约定,除此以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质押合同并于
2023年 10月 31日完成相应的质押手续。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股权转让方案暨签署
相关协议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关
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的公告》《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暨东方集团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75、2020-091、2023-055、2023-082、2023-084)。

7.东方集团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计划终止
2023年 5月 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及高级管理人员于玮先生计划在未来四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39,499,8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7722%)计划通过大
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9,825,2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于玮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2,1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1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32,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 5月 11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及于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终止的告知函》,函告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未减持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终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8. 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国能”)及民
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勤国能”)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交易标的”)转让给中核汇
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中核汇能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85)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涉及的光伏装机容量合计
100MW。随后,公司与中核汇能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并在报告期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072、2023-074)。

9. 相关方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收到何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何宇先生于 2023年 11月 7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159.6823万股,增持金额
1049.86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2023年 1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何宇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何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2023-10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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