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30053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45:38 中财网
原标题:广信材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或列席了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合规性进行了审核,保证了公司的合规运作、完善和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0)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经营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按照年初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其程序合法有效。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及税务政策,成本费用列支合理。公司编制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相关交易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以共同维护股东利益为至高原则,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根据规定与实际需求召开监事会,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2、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决策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及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监事会成员将积极拓宽专业知识,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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