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00267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56:00 中财网
原标题:福建金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1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分公司:营林分公司、常青分公司、万安分公司、绿园经营分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子公司: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金森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孙公司)。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内部审计、分、(子)公司的控制、资金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木材销售、林木资产流转、资源管理、林业技术服务、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成员 结构合理,董事选聘程序规范、透明,董事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另设问责委员会。监事会成员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 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4.分、子公司管理
公司明确要求分、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分、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建立对各分、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分、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5.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了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科学设置了组织机构和相关岗位,严格管理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印章等关键事项,明确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等要求,对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切实保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森林培育
公司凝心聚力做好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全面实施良种壮苗,积极营造珍贵树种和混交林,通过集约栽培、科学优质种苗管理,营造改造并举,依托项目实施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国家碳汇储备林基地,努力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提高公司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7.森林保护
负责公司经营区内的森保体系建设、护林巡防、幼林管护、规范使用福建省林业巡护APP、森林防火、打击盗滥伐、病虫害监测及防治、松脂禁采、林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盗伐材清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毛竹扩鞭等资源保护常态工作。

8.木材销售
公司木材产销坚持以木材定产定销招标为主、劳务承揽招标及货场木材销售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伐区条件、招标效果选择产销方式。

9.林木资产流转
对公司森林资源整合,林木资产转让能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态保护等方面,将资源从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转化为高效利用状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而促进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

10.资源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源管理水准,充分应用GIS信息化管理技术结合林业,搭建“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公司森林资源管理,集中统一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对林地类变化监测、智慧分析与决策等方面理顺公司林地权属,更好服务于公司决策和资源清查摸底情况。

11.林业技术服务
公司坚持传播绿色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探索“双碳”发展之路,深入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的市场化路径,帮助全国各地林业、草地、农业资源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制,致力于碳中和产业集成创新,以科技引领林业碳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2.固定资产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购置、处置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编号、记录及管理,对资产的采购、审批、保管和累计折旧的计提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计价的准确。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13.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报告充分及时。公司科学设计财务报告内容,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利用这些信息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需要。

14.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以及相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了档 案室,统一了合同的保管工作,明确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并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对公司合同审批实行信息化控制。保证了公司合同管理的及时、有效、准确。

15.对外投资公司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重大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对外投资的范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对外投资的管理、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科学确定投资目标和规划,防范投资风险。
16.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对外担保的对象审查、决策权限、业务审议程序、合同签订程序、对外担保的执行监控、信息披露流程等业务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7.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上,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规范管理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保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18.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及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公司已相应制定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不超过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不超过1%的,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应飚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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