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00256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01:01 中财网
原标题:兄弟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兄弟科技”)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44,200.00万元(含本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 2024年 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2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31,911.01万股(含本数),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06,370.05 万股为基础,仅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46.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42.27万元,假设以下三种情况:(1)公司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3年度持平;(2)公司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均达到盈亏平衡;(3)公司 2024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1年度保持一致;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2023年 /2023.12.312024年/2024.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106,370.05106,370.05138,281.07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万元)337,316.30305,407.05305,407.0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44,200.00  
假设情形 1: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3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546.88-17,546.88-17,54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23,342.27-23,342.27-23,342.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16-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16-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8%-5.92%-5.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22-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22-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9%-7.87%-7.32%
假设情形 2:2024年实现盈亏平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54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23,342.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8%--
项目2023年 /2023.12.312024年/2024.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9%--
假设情形 3:2024年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1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546.882,833.262,83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23,342.27974.6997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03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03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8%0.92%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1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01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9%0.32%0.30%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和“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隶属于公司的医药食品板块业务,系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计划投向“年产 600吨碘海醇原料药建设项目”,有利于在现有 400吨碘造影剂原料药产能的基础上,扩大现有碘海醇原料药产能,使得公司在碘造影剂原料药领域积累的研发、工艺、技术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此外,实施上述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向医药领域的拓展,优化公司原有产品结构,增加公司主营产品的附加值,逐步向着“精细化学品+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布局转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年产 400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引进并培养出了一支覆盖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领域专业技能过硬、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建立健全了人才引进、培养的制度体系,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奠定了基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均参与了“年产 400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具有丰富的经验。

2、技术储备
公司自进入碘造影剂原料药领域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能力,专门建立了一支专业知识突出、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与工程技术队伍,对碘造影剂原料药产品技术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发攻关,随着“年产 400吨碘造影剂原料药项目”的建成并投产,在生产碘造影剂原料药方面掌握了执行项目所需的关键技术以及成熟的生产经验。同时,公司研发了一整套消耗更低、清洁化技术水平更高、控制更稳定可靠的碘造影剂原料药先进工艺技术,包括碘代技术、催化加氢技术、烷基化技术、电渗析除盐技术、树脂纯化技术、膜分离纯化技术、结晶纯化技术、碘回收技术等与碘造影剂原料药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

3、市场储备
公司现已构建了完善的全球化市场营销网络体系,与国内外主要知名公司达成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客户遍布中国以及大量海外国家和地区。在碘造影剂原料药方面,公司制定了营销网络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各区域市场的特征,打造更合理、有效的营销布局。

公司碘海醇原料药已陆续取得印度注册证书、日本登录证、欧盟 CEP证书、中国注册批件,碘海醇原料药已在部分目标市场形成规模化的销售,目前公司碘海醇原料药的在手订单数量较大,已覆盖公司现有碘海醇原料药的产能。同时,公司碘海醇原料药的产品质量也已获得众多制剂厂商认可,成功成为其新增供应商,公司储备了一部分优质的客户。此外,公司正在与国内主要碘造影剂制剂厂家以及印度、土耳其、伊朗等多个国家相关客户进行多轮沟通,积极开展碘海醇产品样品测试、审计等客户验证工作,若达成合作意向,预计采购量较大,待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碘海醇原料药产品预计可快速对接客户与市场,形成预期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有所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作,力争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三)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加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盈利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人力资源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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