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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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10: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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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雄韬股份: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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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雄韬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雄韬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年 8月 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元,扣除发行费用 18,569,918.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16,630,070.28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度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25,577.45 |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226,260,618.95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11,552.16 |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64,900.00 |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35,000,000.00 |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495,594,800.00 |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 35,649.42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0,518,955.76 |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9月 8日向 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745,606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度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2,773,490.20 |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27,515,928.27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3,452.96 |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83,000,000.00 |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29,600,000.00 |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 261,646.40 |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理财利息 | 7,871,919.16 | 加:募集理财本金转入 | 400,000,000.00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09,987,674.53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且,公司、 天风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及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30,518,955.76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 751067643817 | 活期 | 18,088,355.2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
支行 | 44250100004200000265 | 活期 | 12,381,879.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云杜
支行 | 42050166735800000360 | 活期 | 48,721.39 | 合计 | / | / | 30,518,955.76 |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409,987,674.53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
别 | 余额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 44301560045323070000 | 活期 | 273,007,204.73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
别 | 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293992 | 活期 | 133,849,369.4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
支行 | 44250100004200002129 |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
支行 | 44250100004200002429 | 活期 | 3,030,721.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 770573810258 | 活期 | 100,378.90 | 合计 | / | / | 409,987,674.53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 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云杜支行开立账号为 42050166735800000360的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及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未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已督促公司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新设账号为 44250100004200003925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已将其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云杜支行账号为 42050166735800000360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已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账号为
44250100004200003925的募集资金专户。
未来,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除本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本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3,52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26.06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207.48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85.94%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建设项目 | 是 | 79,970.00 | 39,970.00 | 6,730.00 | 39,970.00 | 100.00% | 2023年 12月 31日 | 9,684.09 | 是 | 否 |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 是 | 12,000.00 | 1,630.00 | - | 1,143.51 | 70.15% | 2023年 12月 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项目 | 否 | - | 1,270.00 | - | 1,017.00 | 80.08% | 2022年 2月 28日 | / | 不适用 | 否 |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 否 | - | 9,100.00 | 3,824.70 | 3,956.71 | 43.48% | 2024年 11月 10日 | / | 不适用 | 否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项目 | 是 | - | 10,000.00 | 950.00 | 9,998.90 | 99.99% | 2026年 5月 14日 | / | 不适用 | 否 |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二期) | 否 | - | 30,000.00 | 11,121.36 | 11,121.36 | 37.07% | 2025年 5月 24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1,970.00 | 91,970.00 | 22,626.06 | 67,207.48 | 73.08% | / | 9,684.0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1,970.00 | 91,970.00 | 22,626.06 | 67,207.48 | 73.0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由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同投入,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2,856.70万元,截
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实际投入 10,247.96万元,其中使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9,998.90万元,使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249.06
万元,整体投资进度为 44.84%,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由于: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
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
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国家出台了示范城市群等相关利好政策及各地的实施细则落地,但在前两年广东示范城市群推进氢能车辆的速度相对缓慢,雄韬所在的
深圳、武汉等推进建设的氢能产业化项目由于订单不足,从而募投项目放慢投资进度。因此,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
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
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
营成本反而会增加公司成本。因此公司降低了氢能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增加了研发投入,夯实公司技术储备。由此导致了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在计划的时
间内完成。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 2024年 5月 14日延长至 2026年 5月 14日。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
务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燃料电池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
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市场竞
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0年 11月 16日召开了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
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京山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2016年 9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
投入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3,340.47万元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447.01万元,公司已完成置换工作。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1、2016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年 9月 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4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年 9月 19日将该笔 4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7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年 9月 27、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年 9月 20日,公司已将该
笔 5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8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年 9月 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 10月 26日归还 300.00万元
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 12月 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年 9月 11日,公司已将该笔 59,7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9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年 8月 24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1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63,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2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年 7月 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59,80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23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53.0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 | | 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486.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
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
项目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5,19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1.59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620.27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620.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51.79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51.56%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
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33,620.27 | - | - | - | - | 2023年 9月 8日 | / | 不适用 | 否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项目 | 否 | 12,856.70 | 12,856.70 | 249.06 | 249.06 | 1.94% | 2026年 5月 14日 | / | 不适用 | 否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
发项目 | 否 | 5,914.08 | 5,914.08 | 2,502.53 | 5,677.62 | 96.00% | 2025年 9月 8日 | / | 不适用 | 否 |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
(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 | 33,620.27 | - | - | - | 2025年 5月 24日 | /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571.04 | 11,571.04 | - | 11,625.00 | 100.47%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3,962.09 | 63,962.09 | 2,751.59 | 17,551.68 | 27.44%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3,962.09 | 63,962.09 | 2,751.59 | 17,551.68 | 27.4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及“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是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最重要战略发展目标的体现,近年来公司也
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 | | | | | | | | |
| 但由于:1、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
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2、国家出台了示范城市群等相关利好政策及各地的实施细则落
地,但在前两年广东示范城市群推进氢能车辆的速度相对缓慢,雄韬所在的深圳、武汉等推进建设的氢能产业化项目由于订单不足,从而募投项目放慢投资进度
因此,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
车补贴调整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前期已在武汉、大同、广州及深圳建设氢能产业园
目前各产业园的产能足够满足当前公司的业务,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反而会增加公司成本。因此公司降低了氢能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增加了研发投入,
夯实公司技术储备。由此导致了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入较少且进展缓慢,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及“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等项目计
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由原定的 2024年 5月 14日延长至 2026年 5月 14日、由原定的 2023年 9月 8日延长
至 2024年 9月 8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打
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的研发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2021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公司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
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通航园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1、2022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年 7月 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59,80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 1,270.00 | - | 1,017.00 | 80.08 | 2022年 2月 28日 | / | 不适用 |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建设项目 | 10,000.00 | 950.00 | 9,998.90 | 99.99 | 2026年 5月 14日 | / | 不适用 |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 9,100.00 | 3,824.70 | 3,956.71 | 43.48 | 2024年 11月 10日 | / | 不适用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项目 | 30,000.00 | 11,121.36 | 11,121.36 | 37.07 | 2025年 5月 24日 | / | 不适用 |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
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33,620.27 | - | - | - | 2026年 8月 15日 | / | 不适用 | - | 83,990.27 | 15,896.06 | 26,093.97 | / | - | / | - | | | | | | | | |
(本页无正文,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陆勇威 李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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