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仁东控股(00264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20:53 中财网
原标题:仁东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仁东控股股票代码00264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凯张亚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 楼809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 809 
传真010-57808568010-57808568 
电话010-57808558010-5780855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仁东控股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立足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第三方
支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 180,034.62万元,同比增长 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33.99万元,同比下降 53.22%,主要原因为公司贷款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计提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另子公司第三方支
付业务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公司将所涉资金计入营业
外支出。

第三方支付业务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要营收来源,子公司合利宝是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经营主体。合利宝作为
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自成立以来,以立足支付、推动产业变革、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使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
线上到线下,从境内到境外的全方位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
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终端
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合利宝重视技术创新,拥有独立研发
的支付结算系统,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展至今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百强
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广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证和荣誉。

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
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服务。在公司资源支持下,合利宝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开发各种新技术、新
手段、新模型,深化支付服务建设,在适合自身和客户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实践。目前,合利宝的智慧支付解
决方案已聚合多种支付渠道,涵盖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付款需求,实现自助收
银,提高商家收银效率。合利宝已推出多种创新扫码支付产品,比如智能POS机、4G云音响、4G语音台卡、立牌、贴纸
等,商家可享受多种支付工具联动赋能,实现个性化自助收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合利宝凭借其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助力各行各业加速线下实体
的数字化转型,降低中小企业的数字化门槛。以合利宝小利掌柜为例,其在聚合多种收款方式的基础上,涵盖了商家收
银、会员营销、财务管理、卡券核销和扫码点餐等功能,针对不同行业商户支付痛点,为商户提供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
助力商户全能收款、智慧经营。目前合利宝服务已涉及智慧零售、金融科技、跨境支付、电商文化、旅游出行、教育考
试等多个领域,以“支付+科技”为B端企业和商户扫清数字化升级障碍,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各行各业提供数据
服务。

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着重解决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不便问题。合利宝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按照《意见》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将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
服务能力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在公司层面已组织内部专业骨干开展相关产品功能的完善以及商户培训工作。后续,合利
宝将在坚守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对产品持续进行优化升级,持续为广大的特约商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以提升
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能力为方向,不断拓宽特约商户可受理支付方式的种类和范围,从而为外籍来华人士提供更为舒
适的支付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4,428,185,897.784,813,682,15 5.414,819,398,29 5.77-8.12%3,750,801,74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60,476,978.48187,501,946. 15187,162,777. 23-67.69%349,188,269.45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1,800,346,178.101,656,883,68 8.241,656,883,68 8.248.66%1,728,120,81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15,339,863.71- 140,192,440. 39- 140,546,500. 29-53.22%-52,383,34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73,908,343.14- 151,864,149. 71- 152,218,209. 61-14.25%-66,857,66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62,759,166.43212,810,190. 10212,810,190. 10-23.52%265,699,930.5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8-0.25-0.25-52.00%-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8-0.25-0.25-52.00%-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73.91%-53.76%-53.91%-120.00%-13.8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
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
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63,975,207.73419,375,002.13454,076,242.20462,919,72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495,295.47-47,114,317.53-50,894,568.00-85,835,68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31,963,839.30-25,924,380.38-27,746,368.09-88,273,75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0,894,692.8636,396,294.8922,110,114.9743,358,063.7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71,554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71,308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仁东 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0.63%59,500,0000质押59,500,000 
     冻结59,500,000 
天津和柚 技术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8.63%48,312,1170质押48,312,117 
     冻结48,312,117 
仁东(天 津)科技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94%10,880,9580质押10,880,958 
     冻结10,880,958 
武阳境内自然 人1.72%9,625,8000   

姚少仪境内自然 人0.90%5,029,6000  
杨恩凤境内自然 人0.67%3,735,3000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0.50%2,782,6360  
王根亮境内自然 人0.41%2,278,4620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0.40%2,228,3520  
李颖境内自然 人0.37%2,081,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 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姚少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5,029,600股,合计持有5,0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 2、股东杨恩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3,735,300股,合计持有3,7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3、股东李颖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86,900股,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1,795,000股,合计持有2,0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山西潞城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梁艾退出00.00%00.00%
汪洋退出00.00%00.00%
朱泓庆退出00.00%00.00%
张月退出00.00%758,1000.14%
陈镭退出00.00%1,102,5000.20%
郁敏退出00.00%399,6000.07%
武阳新增00.00%9,625,8001.72%
姚少仪新增00.00%5,029,6000.90%
杨恩凤新增00.00%3,735,3000.67%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00.00%2,782,6360.50%
王根亮新增00.00%2,278,4620.41%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00.00%2,228,3520.40%
李颖新增00.00%2,081,9000.37%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存在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已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已被债权人申请保全
或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97)、《关于公司借款合同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公司借款
逾期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等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债务问题,争取
早日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轻装上阵和公司健康发展。

2、公司 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
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剩余交易尾款本金 9,641.33万元。具体情
况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华融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银行将其对公司及相关担保人
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
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权利,依法打包转让给中国华融深圳分公司,由中国华融深圳分公司合法取代中信银行
成为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权利人。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4、报告期内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合利宝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合利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人
民币。为加强与注册地企业合作,适当布局未来科技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万元参股设立广州南沙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晋日盛”)签署《债权
转让暨债务抵顶协议》,向京晋日盛转让其对公司的壹亿元债权本金,用于对等抵顶其应付京晋日盛的债务。京晋日盛
成为公司债权人后,对前述抵顶受让的壹亿元债务进行豁免。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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