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36:00 中财网

原标题:山高环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3年度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审计报告
1 - 8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9 - 11
合并利润表 12 - 13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5
合并现金流量表
16 - 17
公司资产负债表
18 - 19
公司利润表 20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1 - 22
公司现金流量表
23 - 24
财务报表附注
25 - 162


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 2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收入确认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 为人民币2,101,413,082.72元,公司财务 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97,696,691.57元,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为油脂产品加工和销售、供暖业务收入、 环保无害化处理及节能环保装备与配套工 程收入。 因营业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且不同类型业务销售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各异,可能存在销售 收入未被恰当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收 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于财务报 表附注三、23,附注五、45以及附注十 七、5。我们就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和测试了收入确认流 程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 的有效性; 2) 获取不同类型业务的主要合同, 分析合同条款并复核相关会计处 理,以评估管理层关于不同业务 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 断是否合理; 3) 向主要客户就销售额及截至本年 末应收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4) 对营业收入进行抽样检查,根据 业务类型的不同分别检查签收 单、海运提单、结算确认单、收 款凭据等原始单据; 5) 结合业务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了解收入 及毛利波动的原因; 6) 对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 查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 间; 7) 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营业收入 的披露。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商誉减值 
于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商 誉金额为人民币590,464,437.66元。管理 层至少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包 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 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关键假 设包括收入增长率、预算毛利率及折现率 等。由于上述商誉的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 键假设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 此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 于财务报表附注三、18,附注三、33 及 附注五、18。我们就商誉减值事项的审计程序包括 但不限于: 1) 了解和评价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 内部控制; 2) 评估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识别和界定的恰当性; 3) 邀请安永内部评估专家复核管理 层或其聘请的评估师使用的评估 方法以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合 理性,并评估专家的独立性及专 业胜任能力; 4) 对减值测试所使用的关键假设进 行敏感性分析等程序,评估管理 层判断和估计的合理性; 5) 关注企业经营、与商誉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运营等方面的 负面因素;评估管理层对各资产 组预计营业收入以及经营成果的 预测的合理性,并与历史经营成 果进行比较; 6) 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商誉减值 的披露。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 
于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93,249,390.88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人民币610,901,044.26元,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2,275,341,625.58元,其他 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5,276,882.48元。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 产的比例为68.27%,是总资产的重要组 成部分。 管理层于每年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管理层 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 值测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判 断与估计,如对该资产所属资产组预计未 来可产生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 估计受到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 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可能会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产生影响。因此,我们 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的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对长期资产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 于财务报表附注三、14,附注三、15, 附注三、17,附注三、18,附注三、33 及附注五、13,附注五、14,附注五、 16及附注五、21等。我们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事项的审计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和测试长期资产减值 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资产减值迹 象判断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 调取资产的相关权证进行核实, 执行资产实地监盘程序,查看资 产的物理状态及使用情况; 4) 邀请安永内部评估专家复核管理 层或其聘请的评估师使用的评估 方法以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并 评估专家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 力; 5) 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长期资产 减值的披露。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62077_J01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冲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佳伟



中国 北京 2024年 4月 28日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四川省南充绸厂,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88年3月21日成立,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9号仁和春天花园8号楼12层4号。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与城市清洁供热业务等。


本集团的最终控制方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后续计量方式、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人民币500万元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人民币500万元

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资产 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预算大于5,000万元或期末余额大于人民币
2,700万元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人民币2,700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预计负债 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5%以
上或非全资子公司合并口径收入金额占集团
总收入10%以上
重要的合同变更 变更/调整金额占原合同额的30%以上,且对
本期收入影响金额占本期收入总额的1%以


重要的对外投资 人民币500万元

5.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续)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续)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消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续)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集团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集团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续)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集团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计量(续)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的减值

减值项目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租赁应收款;
3)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减值(续)

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集团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集团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集团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减值(续)

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续)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入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减值(续)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减值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利得和损失

本集团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 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 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 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 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 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3) 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利得和损失(续)

对于本集团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发出商品、产成品、合同履约成本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发出商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集团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三、5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消,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0年 2.38%至6.33%
5%
生产设备 3-20年 4.75%至32.33%
3%-5%
供热管网 20年
5% 4.75%
锅炉房 20年 5% 4.75%
热力站 10年
5% 9.50%
运输工具 3-10年 9.50%至32.67%
2%-5%
办公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3-10年 9.50%至32.33%
3%-5%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 达到设计要求

机器设备 达到设计要求

其他设备 达到设计要求

16.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 无形资产(续)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及摊销期如下: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期限 预计可带来收益年限

专利权、商标使用权、软件等 10年 预计可带来收益年限

自主研发软件 5年 预计可带来收益年限

土地使用权 土地权证有效期限 预计可供使用年限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特许经营权是本集团因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的、于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权利。


本集团将PPP项目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8. 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老旧二次管网改造 10年

办公室装修 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孰短
运营收益 20年

大修费用 实际收益期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集团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集团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股份支付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如果本集团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本集团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企业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 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收入计量原则

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集团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收入计量原则(续)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集团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节能环保设备与配套工程收入
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造收入

PPP项目合同,是指本集团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1)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2)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本集团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以及,(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续)

节能环保设备与配套工程收入(续)

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造收入(续)

本集团签订的PPP合同通常包括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集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时,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及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及服务的控制权,来确定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相应在建造期间确认收入及合同资产。根据签订的PPP项目合同,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并按照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合同规定本集团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2) 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

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按时点确认收入。设备销售合同条款规定本集团不承担安装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条款规定需由本集团安装、调试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服务收入根据合同内对各项技术服务内容价格的约定,在本集团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经委托方确认时确认相应技术服务收入。


成套设备销售和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续)

环保无害化处理收入
本集团将提供的环保无害化处理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根据双方确认后的垃圾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垃圾收运和处置收入。


油脂产品加工和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油脂产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交付油脂产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过向客户交付油脂工业级混合油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交付至指定地点或者报关装船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