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36:12 中财网
原标题:山高环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3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向 2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 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月 16日划入公司指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经公司 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以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4,029.08
2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11,490.00
3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235.87
4收购兴富 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 4.42%股权3,120.00
5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16,749.83
6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9.996%股权23,655.05
合计59,279.83 
注 1:“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

注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决议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23,665.05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9.996%股权;独立董事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意见。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募集资金变更事宜。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0万元,剩余 7,200.00万元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4月 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56240.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020009681900012176365.14
合计105.64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已于 2024年 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募集 资金投资 金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净额尚需支付 项目尾款预计节余 募集资金 金额
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4,029.083,469.655.72134.91430.24
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11,490.008,290.6861.70382.952,878.07
合计15,519.0811,760.3367.42517.863,308.31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不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一)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
“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内容为搭建数智化供热云平台,于 2024年 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4,029.08万元,截至 2024年 4月 28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9.65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采购尾款合计 134.91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430.24万元。

该项目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供热业务各管理平台进行逐步深入分析,对应数智化系统平台技术方案减少了部分数据采集及控制设备相关硬件投资。

(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
“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由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技改及垃圾车辆购置项目、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和青岛十方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等三个子项目构成,于 2024年 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490.00万元,截至 2024年 4月 28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290.68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采购尾款合计 382.95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2,878.07万元。

该项目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艺提升及行业监管要求,对原技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烟台和青岛项目减少了部分沼气脱硫系统和沼气精制系统投资,将部分沼气作为热源、降低精制天然气生产规模;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后续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济南项目结合餐厨垃圾收运实际情况及车辆更新需求,合理减少了收运系统投资;3、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运营实际情况出发,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作出的审慎决策与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以上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尚有 7,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公司将在前述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进度予以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及待支付款项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所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亦同时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将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高环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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