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正药业(600267):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2:21:31 中财网
原标题: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47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拟为海正杭州公司申请的共计 10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1,671万元;
本公司拟为工业公司申请的共计 3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4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建设银行杭州新登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浙商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合计 10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工业公司向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浙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均为 2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 4月 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正杭州公司:成立于 2005年 8月,法定代表人沈星虎,注册资本103,742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富阳区,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兽药;原料药。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543,61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80,788.75万元,负债总额 162,828.6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66,966.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03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99.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工业公司:成立于 1999年 11月,法定代表人斯元龙,注册资本 13,600万元,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工业公司属于医药商业企业。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总资产 211,107.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87,772.76万元,负债总额123,335.0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6,026.5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9,730.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533.7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工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 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的 3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 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浙商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 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2年。现担保期限已到期,本公司拟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 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建设银行新登支行申请的 3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 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浙商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 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2年。

(二)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工业公司向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申请的 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的 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 1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2年。

现担保期限已到期,本公司拟继续为工业公司向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的 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向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 1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2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各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银行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变更贷款银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海正杭州公司、工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等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海正杭州公司、工业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32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69%,担保对象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工业公司、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赞生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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