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00283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各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纳入评价范围的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层面: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控制活动、人力资源、内部监督。业务流程层面:零售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中间业务、公司贷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资金业务、投行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网络金融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不良资产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点业务的合规风险、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舞弊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监管制度及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所识别的缺陷分为三类: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评价,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2024年,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和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坚守合规底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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