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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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3:06: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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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富瑞特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瑞特装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进军 |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勇 |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4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2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介绍投资者保护的主要监管法规及
措施,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和资金往
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内幕交易、
关联交易等相关监管法规内容,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三会运作、董监高任
职行为规范等相关监管法规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募集资金使用
规定,公司结合相关产品的实际发
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经过审慎
研究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新型 LNG
智能罐箱及小型可移动液化装置产
业化项目”和“LNG高压直喷供气系 | 报告期内深交所就
相关项目延期事项
对公司出具了关注
函,关注延期的具
体原因与必要性。
公司针对关注函关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统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
对应的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因控股子公司长隆装备
经营业绩下滑并且装卸臂产品市场
开拓不及预期,导致“常温及低温
LNG船用装卸臂项目”的建设进度
不及预期;“氢燃料电池车用液氢供
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目”的部
分产品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导致项目
完成进度不及预期。根据相关募集
资金使用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经过审慎研究将“常温及低温 LNG
船用装卸臂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
用液氢供气系统及配套氢阀研发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年 12月 31日延期至 2024年 6
月 30日。 | 注事项进行了回
复,保荐机构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相
关项目延期判断合
理审慎的核查意
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
项目建设进度。延
期项目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建设进展良
好,2023年 11月 1
日,“常温及低温
LNG船用装卸臂
项目”及“氢燃料电
池车用液氢供气系
统及配套氢阀研发
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分别为 3,051.53
万元、810.27万元;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上述两个项
目募集资金余额分
别为 1,686.41 万
元、576.56万元,
持续稳步推进投入
及建设中。公司目
前计划于 2024年 5
月 31日前完成相
关设备及建设投
入,并于 2024年 6
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使其达到可使用状
态,并完成项目结
项,不存在导致再
次延期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针对两
个募投项目终止并
永久补流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核查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了相关底稿,并要
求公司对于后续用
于补流的资金进行
管控,且提供相应
的流水供保荐机构
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公司终止募投项
目并永久补流具有
商业合理性,并将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
持续对于公司业务
经营情况,补流资
金使用进行跟踪与
核查。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认购股份的限售安排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 11月 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
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23年 11月 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公
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广东
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
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
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进军 梁 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