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605056):海通证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613.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53.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0.0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8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7 29 2023 12 14 公司分别于 年月 日、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一、募集资金情况”、“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视情况)、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