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继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1.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83,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9,816,789.7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3,183,210.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4月 1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4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 4月 22日,继峰股份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风险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与期限内,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次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