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0 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 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000.00万元,扣 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7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0,3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用与验资费 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20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80.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2〕38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松 霖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分别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 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 币(含)。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 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 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 额共计21,893.99万元,包括兴业银行封闭式结构性存款19,200.00 万元、兴业银行通知存款2,693.99万元(含未到期本金2,635.00万 元及通知存款户利息58.99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448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并认为:松霖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霖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认为:松霖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松霖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项目投入加计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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