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持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1号文)核准,公司向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15,7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852,652.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7,061,888.3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790,764.59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资金于 2022年 2月 22日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年7月 12日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86,080.73元全部转入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账户 0109033910012010700953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000013733900073738622已于 2023年 7月 12日完成注销,并于 2023年 7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2 年 2 月,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持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董事会编制的相关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多种方式对中持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持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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