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医学(603882):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9日,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实施四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回购方案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75.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6)。第一次回购方案已于2023年11月14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第二次回购方案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2)。第二次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1月11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第三次回购方案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根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使用方案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并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及2024年3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及《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第三次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4月9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第四次回购方案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第四次回购方案仍在实施过程中。 二、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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