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3:10:11 中财网
原标题:拉芳家化: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1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21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锦武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年 5月 24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锦武先生,基本情况: 王锦武: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毕业于汕头大学英中文秘书专业和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曾任爱多集团副总经理、广东创鸿集团董事长助理、经纬集团华南广场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国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猎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汕头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汕头市阳光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兼任汕头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中国火炬创业导师、汕头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民主同盟汕头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经济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顾问、汕头大学创业学院企业导师、MBA教育中心企业导师、汕头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等。曾获得中国优秀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第五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汕头市社会组织十大领军人物、中国民主同盟汕头市委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23年3月起担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王锦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4日 14点 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3、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8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 5月 21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工作日上午 9:00-11:00,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权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号拉芳大厦
联系人:黄小兰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委托投票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第五步: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第六步: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第七步: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第八步: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锦武
2024年 4月 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锦武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8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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