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口子窖(603589):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89 公司简称:口子窖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白酒作为世界主要蒸馏酒品种之一,也是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中,白酒始终是大众喜爱的饮品,也承载了文化的流转,酿酒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行业之一。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升级转变(比如更关注安全、健康、享受等),白酒行业转向常规增长、市场向名优酒、老品牌和核心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 公司是安徽省内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系列产品香气独特,是我国兼香型白酒的代表,2009年 12月,公司成为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司位于皖北地区,毗邻江苏、山东、河南等白酒消费大省,除安徽市场之外,公司产品在周边省份也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生产的口子系列白酒是目前国内兼香型白酒的代表品牌。公司生产和销售口子窖、老口子、口子坊、口子酒等系列品牌产品,以充分满足各类型客户的需要。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采购+生产+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然后根据采购计划提出的原料需求,在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原料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基酒和成品酒的生产工艺方法不同,在具体的生产中,公司按照基酒和成品酒来分别组织生产。 (1)基酒 因基酒的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高温的夏季一般会停产,且其生产周期较长。公司与行业内其它白酒企业一样,并非采取以销定产,而是根据公司未来的市场计划来安排生产。公司基酒生产采用滚动计划管理,以便于生产部门、质量中心和仓储衔接。公司每年年底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下一年销售计划及销售产品的结构,制定下一年基酒总量及结构需求计划。生产部依据此需求计划,参考当年基酒产量和结构情况,编制全年生产计划,分发到各生产分厂。 (2)成品酒 公司成品酒生产模式采取的是以销定产,即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具体如下: 每月末,公司生产部门依据营销公司编制的产品销售计划,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成品酒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统一由口子酒营销组织和实施,口子酒营销整体负责营销方案策划,经销商开发、管理与维护,销售方案的制定,回款管理等销售事务。 在销售模式上,公司采取目前白酒业界普遍采用的经销模式,根据公司整体市场战略,实行分区域、分产品管理,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域,若干区域下面按行政区划及市场发展程度,通常以地、县级城市和产品系列为单位,选择达到一定实力的代理商,代理该地区的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并具体组织该地区的营销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59.62亿元,同比上升 1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1亿元,同比上升 11.0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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