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603188):亚邦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6:27:45 中财网
原标题: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8,248,311.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7,404,154.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7,880,786.18 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23,368.2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资金现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项:“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2022年度未实现盈利,该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3年度,受宏观环境、国内经济低迷等外部因素影响,纺织印染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场不旺。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加剧市场竞争,产品销售毛利整体下滑。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度公司业绩亏损。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更好的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2023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现状,能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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