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宁波精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6:28:11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精达:宁波精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合计持有的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高昇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微研和兴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宁波市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2、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3、宁波市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5、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6、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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