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6:28:13 中财网
原标题:先达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1名。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862.04万元。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488家,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截至2023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5月17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和范围、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4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审查及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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