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60373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原标题:三棵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5月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证券部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分钟在证券部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0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 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杰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目 录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0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议案五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7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8 议案七 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 21 议案八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33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6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 37 议案十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6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47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53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54 附件: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63 附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68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第四节。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 2023年度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 2023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 (一)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 7月 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23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97.9698万元的购销协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97.9698万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0.44%。本次关联交易系日常客户关系维护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三、监事会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加强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2022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4月 18日出具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351A012225号),报告主要审计意见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棵树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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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13,819.04万元,同比增加37,962.95万元,增长 2.76%,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 64,810.86万元,增加比例为 60.90%,主要是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 5,146.21万元,减少比例为 97.14%,主要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应收票据同比减少 7,863.03万元,减少比例为 72.91%,主要是商票逾期转应收账款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减少 3,739.23万元,减少比例为 72.06%,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5)预付账款同比增加 6,268.44万元,增加比例为 74.44%,主要是收入规模增加备货支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16,552.03万元,增加比例为 137.24%,主要是待认证进项税额和预缴所得税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同比减少 68,825.30万元,减少比例为 61.98%,主要是工厂建设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使用权资产同比减少 2,588.27万元,减少比例为 33.49%,主要是部分租赁到期及折旧计提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加 17,790.40万元,增加比例为 39.08%,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10,719.42万元,增加比例为 64.34%,主要是预付购房款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143,483.25万元,同比增加14,939.54万元,增长 1.3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应付票据同比增加 84,739.25万元,增加比例为 53.54%,主要是使用票据结算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同比增加 13,243.27万元,增加比例为 76.65%,主要是本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同比增加 8,344.62万元,增加比例为 75.15%,主要是应交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1,753.23万元,增加比例为 60.93,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5)长期应付款同比减少 11,683.85万元,减少比例为 47.00%,主要是支付融资租赁本息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加 879.27万元,增加比例为 41.45%,主要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70,335.80万元,同比增加23,023.42万元,增长 9.31%。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股本比上年增加 15,057.50万元,增长 40%,主要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未分配利润比上年增加 17,228.65万元,增长 14.62%,主要是本年盈利增长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47,568.46万元,比上年增加 113,731.91万元,增长 10.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54.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597.20万元,减少 47.33%。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113,731.91万元,增长 10.03%,主要是渠道拓展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 48,299.19万元,增长 5.99%,营业收入增长及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增加 2,861.16万元,增长 37.00%,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 39,361.69万元,增长 22.75%,主要是职工薪酬、广告及宣传费、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 14,232.35万元,增长 26.55%,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费等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 2,613.31万元,增长 9.93%,主要是公司产品向高端化转型从而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3,726.82万元,增长 27.19%,主要是完工项目的贷款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增加 5,394.33万元,增长 51.18%,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 13,709.98万元,增加 63.00%,主要是本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 6,906.45元,增长 78.84%,主要是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增加所致; (1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519.82万元、19,011.13万元、17,738.60万元、17,354.10万元,同比减少分别为 12,866.10万元、13,081.34万元、13,264.85万元、15,597.20万元,分别减少 38.54%、40.76%、42.79%、47.33%,主要是本年人员投入及市场推广活动引起的费用增加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 45,206.70万元,增长 47.29%,主要是收到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比上年减少 49,188.11万元,减少 45.00%,主要是支付工厂建设款项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68,869.52万元,减少 354.73%,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及利息增加所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五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89,170,471.35元,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4,321,996.96元(含税),占 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8.5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底,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2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 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人民币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家,审计收费人民币 3,570.7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新田,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将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拟定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万元,合计费用为 170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议案七 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最终核定为准),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一、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 根据 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国有六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 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以合作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在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根据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其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反担保。 在不超过人民币 95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2、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的情形。 (一)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 35号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铛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 1号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建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东城工业园虎山大道 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朝磊 注册地址:河南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 5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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