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2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1日、2024年 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股的比例为 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89元/股、最低价为 36.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15,70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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