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第三期)
编号:2023-1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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