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0:32:25 中财网
原标题:柏星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 6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84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04,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8人,董事王志永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2人,监事张娟因公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董事会根据 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监事会根据 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 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甘权、刘昱熙五位独立董事分别就 2023年度工作出具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已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甘权)》(公告编号:2024-018)、《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昱熙)》(公告编号:2024-019)、《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公告编号:2024-02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强)》(公告编号:2024-021)、《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初大智)》(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 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 酬方案。其中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监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 7.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87,5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反 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凤英、杜全立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年 4月 16日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8,410,843.6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6,484,315.23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4,815,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636,374股(截至 2024 年 4月 30日)后的 64,178,62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4.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522,167.96 元。将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服务费用 55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 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人调减为 6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人数由 6人减为 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 3人减为 2人。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相应条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人调减为 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6人减为 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 3人减为 2人。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不变。

调整前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汤崇辉、王志永;独立董 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 调整后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苏凤英、王志永;独立 董事甘权、刘昱熙。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关于董事 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减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2,604,801100.0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麦琪、吴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赵国忠董事离职2024年 5月 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盛宝军独立董事离职2024年 5月 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汤崇辉董事离职2024年 5月 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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