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13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65%,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公司在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2月5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9%,最高成交价为61.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8,266,505.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副总经理钟时俊先生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而归属公司股票7,903股。除上述股份视为买入变动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共计回购3,481,700股,以截至 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