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盛帮股份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竞婷 | 联系电话:028-8669003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学军 | 联系电话:028-8669003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竞婷、李学军、胡云曦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 1月-2023年 12月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 12月 15日、2024年 4月 28日-4月 29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
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
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阅公司股东名册,核查股东持股情况;实地查看公司
主要经营管理场所等。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组
织结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文件,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阅公司与
投资决策相关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上市
前已建立 |
| | | 相关制度
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
门)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
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等。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
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财务明细账,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台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
阅募集资金存放三方、四方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查阅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相关合同、资金使用审批单、支付凭证等材料;
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与实施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了解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分析业绩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进行分析,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
作出的承诺,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的
履行情况等。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分红制
度,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查看公司经营环境等。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