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3008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0:42:05 中财网 |
|
原标题:
佰奥智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佰奥智能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如意 |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剑云 |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6.11%,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 |
| 润分别下滑 64.72%和 50.25%,公司 2023年前
三季度业绩较 2022年同期存在下滑,主要系
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外币汇率波动及信用减值
损失计提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
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保荐机构将持续
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1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现场培训的主题围绕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减持四个板块,
主要结合中国证监会于 2023年 8月发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23年 8月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减持等方面的
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
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 1、2023年 2月 20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对光大证券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7
号)。光大证券已通过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项 |
| 目遴选标准和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新三板业
务规则体系要点和新三板存量项目等措施,
提高新三板项目质量,并进一步提升督导工
作质量。
2、2023年 5月 3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
局对光大证券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71号)。光大证券已向江苏证监
局提交书面说明。光大证券进一步加强对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格
执行相应核查程序,从多维度多角度对持续
督导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与论证,
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违规情形,
督促并组织上市公司及时整改,同时向监管
机构及时沟通和汇报。
3、2023年度,保荐机构未因本项目被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佰奥智能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