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4-02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 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 日9:15至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 区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怀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26,292,79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3.8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3,363,72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3.2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2,929,07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56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0,299,87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13,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2,486,87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48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2.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7.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1,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 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8.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9.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12. 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3.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独立董事高建伟,同意股份数:225,441,445股。 13.02.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松源,同意股份数:225,441,545股。 13.03.候选人:独立董事赵毅,同意股份数:225,441,4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独立董事高建伟,同意股份数:9,517,825股。 13.02.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松源 ,同意股份数:9,517,925股。 13.03.候选人:独立董事赵毅,同意股份数:9,517,825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4.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怀亮,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梁成永,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蒙涛,同意股份数:225,366,045股。 14.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吴涌,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5.候选人:非独立董张敏,同意股份数:225,366,045股。 14.06.候选人:非独立董刘勇,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怀亮,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梁成永,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蒙涛,同意股份数:9,442,425股。 14.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吴涌,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5.候选人:非独立董张敏,同意股份数:9,442,425股。 14.06.候选人:非独立董刘勇,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5.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王晓岚,同意股份数:225,306,047股。 15.02.候选人:非职工监事高振立,同意股份数:225,306,04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王晓岚,同意股份数:9,382,427股。 15.02.候选人:非职工监事高振立,同意股份数:9,382,427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朱志平律师、乔国文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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