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0:46:04 中财网
原标题:龙源技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4-02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
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
日9:15至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
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怀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26,292,79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3.8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3,363,72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3.2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2,929,07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56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0,299,87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13,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2,486,87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48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2.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7.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1,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
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8.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9.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12. 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9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9,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3.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独立董事高建伟,同意股份数:225,441,445股。

13.02.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松源,同意股份数:225,441,545股。

13.03.候选人:独立董事赵毅,同意股份数:225,441,4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独立董事高建伟,同意股份数:9,517,825股。

13.02.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松源 ,同意股份数:9,517,925股。

13.03.候选人:独立董事赵毅,同意股份数:9,517,825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4.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怀亮,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梁成永,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蒙涛,同意股份数:225,366,045股。

14.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吴涌,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14.05.候选人:非独立董张敏,同意股份数:225,366,045股。

14.06.候选人:非独立董刘勇,同意股份数:225,365,9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怀亮,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梁成永,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蒙涛,同意股份数:9,442,425股。

14.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吴涌,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14.05.候选人:非独立董张敏,同意股份数:9,442,425股。

14.06.候选人:非独立董刘勇,同意股份数:9,442,325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15.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王晓岚,同意股份数:225,306,047股。

15.02.候选人:非职工监事高振立,同意股份数:225,306,04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王晓岚,同意股份数:9,382,427股。

15.02.候选人:非职工监事高振立,同意股份数:9,382,427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朱志平律师、乔国文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