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0:46:10 中财网
原标题:迪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7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号迪森股份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远征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名,代表 1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5,15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3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 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4,973,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9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54,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34,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67%;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常厚春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50,919,599 股)、李祖芹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39,907,935 股)、马革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28,040,059 股)、CHANG YUANZHENG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4,141,591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36,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陈亚芬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 7,300 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0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0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9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耿玲玉律师、连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盖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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