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60510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21日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1日上午 10时 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5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1 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2 8、关于监事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4 9、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25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6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7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8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9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0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推进和完成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需求不足的市场环境,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抓住下游市场结构性增长机遇,加快优化产品升级和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主要产品产销量实现较好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同比增长8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9.11万元,同比增长363.2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提产保供,完成订单交付 2023年,重卡市场需求复苏,客户订单增加,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迅速扩能提产,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客户的产品交付任务,全面保障了客户的订单需求。 尤其在2023年下半年,客户天然气发动机市场爆发,公司快速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对生产线内部工序调整、设备/刀具优化、加工节拍提升等措施,攻克产能提升难题,将“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生产效率提升40%,并持续优化。 (二)技术工艺创新,推动产品升级 核心零部件业务,在现有产品系列的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持续开展新产品工艺研究,2023年新增44个型号。 发动机业务,结合市场需求,对工程类、发电类、农机类柴油发动机进行设计优化;完成工程类、农机类、固定动力类非道路国四柴油发动机的整车标定,非道路国四柴油发动机全面批量投放市场,市场反馈良好。同时,开发了新型中小功率发电、船用气体机,并交付国内外客户。 智能化机组业务,完成10-1000kW静音机组系列化设计及结构优化,并交付国内外客户。 (三)专注客户需求,加强市场开拓 公司专注细分市场和重点客户需求,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加强市场开拓。 零部件板块,与客户保持深度合作,份额保持稳定;发动机板块,抓住海外农机细分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配置,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机组板块,公司借助在海外通信基站备用电源深耕多年的产品和质量优势,成功开发菲律宾、刚果移动通信客户,为市场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公司通过推行产品审核、过程审核、专项质量改进、定期质量分析、质量指标及成本控制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和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流程,提升系统分析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有效杜绝内部质量问题的重复发生。 (五)加强精益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持续推进开源节流的工作,加强成本管理。从产品研发、工艺技术、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多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降本工作,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各项公司内控制度的优化和贯彻实施,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竞争力提供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各委员会成员均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 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与流程,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电话、传真、公开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在确保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原则下,积极解答反馈,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述业绩说明会及活动,与投资者实时互动交流,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建立健全沟通机制,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和治理水平。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策划投资者交流,适时、妥善邀请投资者参加企业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良性互动,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良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2023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前期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必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对各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项思英女士、ATUL DALAKOTI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新文)》《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思英)》《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ATUL DALAKOTI)》。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货币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65.88%,主要系银行承兑贴现及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去年同期减少 51.20%,主要系本期末银行理财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较去年同期减少 87.48%,主要系银行承兑贴现所致。 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298.25%,主要系本期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期末信用级别较高的“6+9”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去年同期增加 213.41%,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32.93%,主要系代垫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去年同期减少 94.59%,主要系印度子公司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较去年同期增加 100.93%,主要系“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在建投资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 36.60%,主要系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 664.00%,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较去年同期减少 36.12%,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49.28%,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127.30%,主要系本期末未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较去年同期减少 98.58%,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去年同期增加 30.74%,主要系印度子公司当期提取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去年同期增加 55.59%,主要系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计提折旧增加影响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发电机组计入通用设备制造业,运维服务计入运维服务行业。 2023年度,受益于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及海外市场需求提升,国内重卡行业需求复苏及海外出口业务增长较快,带动公司零部件销售收入增长 131.32%,得益于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内部降本增效,零部件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 9.88个百分点。2023年度,得益于产品结构改善,柴油发动机及发电机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 4.17个百分点。 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零部件收入占比 81.70%,柴油发动机及发电机组收入占比11.73%,运维服务收入占比 6.57%。通用设备制造业的毛利率提升,主要系零部件毛利率提升所致。 分地区情况说明: 公司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受通用设备制造业销售增长影响,国内销售以运维服务收入为主。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资金回收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减少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5,922,526.29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的情况下,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9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7,972,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2.19%。 如在本文件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七: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以及董事的具体职务、工作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7.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津贴或薪(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因该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八: 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监事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以及监事的具体职务、工作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基于监事职责的津贴或薪酬。 因该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日照银行、广发银行、汇丰银行、潍坊银行等金融机构。 2、授信申请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和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以及特定权限业务额度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6、上述申请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徐华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公司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