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05:45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中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
日9:15至2024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25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1人,
合计持有股份 123,259,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8,271,437股的41.3246%。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5名,代表股份1,326,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84,281,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 17人,代表股份 38,978,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2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吴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22,834,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5%;反对 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5,6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13%;反对 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61%;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4%;反对 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6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6%;反对 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18%;弃权 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9,260,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0%;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52%;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85,4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368%;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52%;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85,4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368%;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