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 日9:15至2024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25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1人, 合计持有股份 123,259,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8,271,437股的41.3246%。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5名,代表股份1,326,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84,281,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 17人,代表股份 38,978,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2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吴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22,834,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5%;反对 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5,6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13%;反对 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61%;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4%;反对 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6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6%;反对 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18%;弃权 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9,260,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9%;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7%;反对 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0%;弃权 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52%;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85,4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368%;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52%;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85,49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368%;反对 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54%;弃权 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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